关于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泰信400A份额第四个运作周年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泰信400A份额约定年收益率的相关规定,泰信400A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5%”, 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鉴于2015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2.75%,因此泰信400A份额第四个运作周年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6.25%(=2.75%+3.50%)。
风险提示:
1、 在本基金既定收益率水平一定的前提下,泰信400A份额的
约定年收益率上调,泰信400B份额资产分配份额将相应减少;泰信400A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下调,泰信400B份额资产分配份额将相应增加。
2、泰信400A份额为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如在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泰信400A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t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5988 021-38784566。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6日
关于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二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泰信保本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290012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2月22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12月30日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180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55,468,751.57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546,875.16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200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2014年度第一次分红,自基金合同成立以来第二次分红。 |
注: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5年1月8日 |
除息日 | 2015年1月8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5年1月9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5年1月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年1月12日起可以查询。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1、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
注:保本周期内:仅采用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网址:www.ftfund.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988 021-38784566。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6日
关于泰信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泰信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泰信发展主题股票 |
基金主代码 | 290008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0年12月15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信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12月30日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470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37,765,473.27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8,882,736.64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1.400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2014年度第一次分红,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第一次分红。 |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为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5年1月8日 |
除息日 | 2015年1月8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5年1月9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5年1月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年1月12日起可以查询。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1、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
注: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两种。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分红资金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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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6日
关于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九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泰信蓝筹精选股票 |
基金主代码 | 290006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9年4月22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12月30日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2105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242,395,024.85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4,239,502.49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2500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2014年度第一次分红,自基金合同成立以来第九次分红。 |
注: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5年1月8日 |
除息日 | 2015年1月8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5年1月9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5年1月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年1月12日起可以查询。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1、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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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6日
关于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 |
基金主代码 | 290011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10月26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12月30日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645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222,888,934.22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2,288,893.42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700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2014年度第一次分红,自基金合同成立以来第三次分红。 |
注: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5年1月8日 |
除息日 | 2015年1月8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5年1月9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5年1月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年1月12日起可以查询。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1、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
注: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现金红利则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网址:www.ftfund.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988 021-38784566。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6日
关于泰信中证2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泰信中证2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泰信中证200指数 |
基金主代码 | 290010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基金经理变更类型 | 增聘基金经理,解聘基金经理 |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 | 张彦 |
离任基金经理姓名 | 冯张鹏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 | 张彦 |
任职日期 | 2015-01-06 |
证券从业年限 | 9年 |
过往从业经历 | 曾任职于国金证券研究所、上海从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6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研究员。自2011年10月至2014年5月任泰信中小盘精选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4月至2014年12月任泰信优势增长混合基金经理助理。 |
是否曾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否 |
是否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 是 |
国籍 | 中国 |
学历、学位 | 研究生、硕士 |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基金业协会注册/登记 | 是 |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离任基金经理姓名 | 冯张鹏 |
离任原因 | 个人原因 |
离任日期 | 2015-01-06 |
是否转任本公司其他工作岗位 | 否 |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注销手续 | 是 |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基金经理变动已向上海证监局备案。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6日
关于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泰信基本面400指数分级 |
基金主代码 | 162907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基金经理变更类型 | 增聘基金经理,解聘基金经理 |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 | 张彦 |
离任基金经理姓名 | 冯张鹏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 | 张彦 |
任职日期 | 2015-01-06 |
证券从业年限 | 9年 |
过往从业经历 | 曾任职于国金证券研究所、上海从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6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研究员。自2011年10月至2014年5月任泰信中小盘精选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4月至2014年 12月任泰信优势增长混合基金经理助理。 |
是否曾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否 |
是否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 是 |
国籍 | 中国 |
学历、学位 | 研究生、硕士 |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基金业协会注册/登记 | 是 |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离任基金经理姓名 | 冯张鹏 |
离任原因 | 个人原因 |
离任日期 | 2015-01-06 |
是否转任本公司其他工作岗位 | 否 |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注销手续 | 是 |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基金经理变动已向上海证监局备案。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6日
关于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泰信400A份额停复牌的公告
因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1月5日对登记在册的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泰信400”,交易代码:162907)和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泰信400A”,交易代码:150094)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泰信400A份额将于2015年1月6日暂停交易,并将于2015年1月7日10:30恢复交易,此期间泰信400B份额正常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月7日泰信400A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所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月6日泰信400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泰信400A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4年约定收益后与2015年1月7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5年1月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