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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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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编号:公告临2015-001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郴州市城区实行居民生活阶梯水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收到郴州市物价局《郴州市物价局关于市城区实行居民生活阶梯水价的通知》(郴价[2014]53号),从2015年1月1日起,郴州市城区实行居民生活阶梯水价,主要内容如下:

 一、居民生活阶梯水价实施范围

 凡已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尚未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参照湖南省内其他城市做法,暂不实施阶梯水价,其用水价格暂按现行规定价格执行。

 二、居民生活阶梯水量及阶梯价格

 1、阶梯水价按三级设置,常住人口4人之内的家庭每月每户第一阶梯水量为15m3(含本数);第二阶梯水量为15m3以上—25m3(含本数);第三阶梯水量为25m3以上。对家庭常住人口超过4人的,按实超人数每人每月4m3核增第一、第二级水量。阶梯水量以月为计量交费周期。

 2、阶梯价格按三级阶梯水价级差1:1.5:2确定。即:第一阶梯水价按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61元/m3执行,第二、第三阶梯水价分别为2.41元/m3、3.22元/m3。水资源费、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仍按原标准随水费一并征收。

 三、市城市居民生活阶梯水价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第一次抄表见量执行原价格,第二次抄表见量执行阶梯用水价格。

 实行阶梯水价后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影响:

 上述实行阶梯水价的政策一方面将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实行阶梯水价后,预计每年增加营业收入240万元,平均水价达到1.92元,增加0.04元/吨;另一方面将弥补供水成本上涨和保持第一阶梯水价相对稳定。公司将按照“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则,专款用于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降低成本、提升服务,为城市供水水质的改善和水量的增加提供保障。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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