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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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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4-168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30日,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 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对原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部分修订并新颁布了三项具体会计准则和一项补充规定,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统称“新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企业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调整,不需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对本公司2013年度、2014年半年、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之前预计的 2014 年度经营业绩及未来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4-169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以书面及传真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4年12月30日上午采取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3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供投资者查阅。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南京恩科过程技术研究院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煤化工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000万与南京大学张志炳教授共同出资成立南京恩科过程技术研究院。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3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4-170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沃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2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4年12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公司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根据国家财政部统一要求,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4-17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增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煤化工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煤化工”)在化工设计、咨询、建造、总承包领域的业务实力,不断提升公司和新煤化工在精细化工产品生产工艺、多相强化反应器及反应工艺、节能减排和“三废”资源化新工艺等领域的技术水平,新煤化工拟与以南京大学张志炳教授为首的科研技术团队,共同投资设立南京恩科过程技术研究院(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

 2014年12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煤化工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南京恩科过程技术研究院的议案》。

 2014年12月23日,新煤化工与张志炳教授签订了《合作协议》。

 一、投资概述

 新煤化工拟与以南京大学张志炳教授为首的科研技术团队,共同投资设立南京恩科过程技术研究院,张志炳教授与公司、新煤化工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投资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非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合作方:张志炳教授

 合作方介绍:

 张志炳先生现为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任南京大学化工系主任,国家有机毒物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清洁生产专业委员会主任等职。张教授团队主要从事高效分离工艺与装备、强化反应工艺与装备和绿色化工过程相关问题的理论探索、工程设计、优化控制等方面的研发工作。研究成果已批量化用于石化、煤化工、精细化工、化纤、医药化学品以及复杂天然物质的深加工等生产过程。曾获得1995年度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三等奖、2000年度中国高校技术发明二等奖,2003年江苏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004年中国国际发明展览会金奖,2010年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2011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奖项,申请国家专利100余项,其中70项左右已获授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名称:南京恩科过程技术研究院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3、注册地址:南京仙林大学城附近

 4、经营范围:石化、煤化工核心工艺装备技术研发;精细化工、医药工艺装备技术研发;新材料、新能源工艺装备技术研发;环境科学工艺装备技术研发等;以及上述技术的咨询、服务和产品销售。(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5、经营期限:20年

 四、投资协议的基本内容

 1、新煤化工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新煤化工现金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70%。

 2、交易对方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张志炳及其科研团队现金出资1500万元、无形资产出资15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0%。

 3、经营管理

 新公司由陈玉忠先生担任法人代表和董事长,张志炳先生担任总经理。董事会成员设为5人制,新煤化工指派3人,张志炳先生指派2人。监事会成员设置为3人,新煤化工指派1名,张志炳先生指派1名,选举职工代表1名。高层管理团队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组成,财务总监人选由新煤化工推荐,董事会聘任。

 五、投资行为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精细化工产品生产工艺、多相强化反应器及反应工艺、节能减排和“三废”资源化新工艺等领域的技术水平,对促进公司清洁能源项目的发展意义重大。

 2、本次投资,是实现产学研相结合的有效方式,有利于科研成果更好转化,在先进能源、环境技术领域能够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相对方形成依赖。

 六、其他

 新公司具体实施业务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另行审批并公告。

 七、备查文件

 1、《股东协议书》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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