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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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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0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会计准则,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从2014年7月1日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处理,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前三季度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2、职工薪酬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前三季度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3、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应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划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根据此规定,公司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原列入“资本公积”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重分类至“其他综合收益”,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对公司2013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后,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前三季度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4、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前三季度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5、公允价值计量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前三季度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6、合营安排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前三季度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7、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前三季度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使得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根据2014年财政部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精艺股份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1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14年12月22日前以专人送达、传真、邮寄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4年12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传真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董事张军先生、冯境铭先生、卫国先生、朱旭先生、崔毅女士及独立董事李泳集先生、汤勇先生、韩振平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汤文远先生通过传真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张军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董事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使得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精艺万希铜业有限公司及广东精艺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自有资金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在电解铜套期保值数量2000吨以内,时间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固定资产入帐金额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变更的理由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出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上述决议事项涉及的相关附件中,《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12月31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关于开展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2014年12月3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2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公司目前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入帐为固定资产。根据财税【2014】75号《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文件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入帐金额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加速固定资产折旧,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估计:

 所有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视同固定资产,一律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估计:

 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

 4、变更日期:从2014年12月1日起。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减少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人民币80万元。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业务的范围无影响。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比例未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50%,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 50%,也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固定资产入帐金额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变更的理由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出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固定资产入帐金额进行会计估计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会计估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后的固定资产入帐金额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利润产生较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精艺股份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3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电解铜为公司铜加工业务的主要原材料。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及募投项目的投产,公司新客户范围将不断扩展、公司与新客户的定价模式也将多样化;同时近几年宏观经济波动较大、电解铜价格也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因部分客户业务延期结算、导致出现单笔业务发生损失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电解铜现货市场价格经常出现较高的升水、公司采购成本上升,公司的铜加工业务经营风险不断增大。为降低、规避电解铜价格波动及可能出现的客户违约导致的原材料价格风险,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交易品种:上海期货交易所阴极铜标准合约。

 2、预计投入资金额度及业务期间:根据公司募投项目投产后铜加工业务的产销量计划结合风险分析,及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测算,本次公司进行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3.70%)或在电解铜套期保值数量2,000吨以内,时间至2015年12月31日止。

 3、资金来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4、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的主体:公司将以从事电解铜采购、精密铜管生产销售业务流程的主体——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精艺万希铜业有限公司及广东精艺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实施套期保值业务,以符合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进行处理的条件。

 5、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套期保值为目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相关套期保值业务高度有效,以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保值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资金风险:由于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制度,可能由于期货行情短期内出现较大波动,造成追加保证金的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公司虽已建立了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内控体系,但仍存在着可能会产生由于操作失误等其他过失原因导致内控体系执行失效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目前已具备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内控管理体系及相应的人才队伍

 公司在2006年11月前根据业务量不断上涨及供应商供货方式的变化,通过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电解铜的期货交易活动进行原材料采购及套期保值活动,确保了原材料及时供应、降低了采购成本、化解了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在此期间公司积累了相应的期货套期保值管理经验,培养了相关专业人才,建立了完善的期货保值内控管理体系,其中包括制订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公司将严格执行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从事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原材料电解铜因价格波动而产生的存货价格波动风险和客户延期结算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严格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进行操作。同时公司将设立专门的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及操作机构,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并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4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14年12月2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邮寄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12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焯荣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的监事审议并表决,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使得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后的固定资产入帐金额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利润产生较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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