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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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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5-001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01暂停、锐02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已对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股份让渡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披露。公司前期已决定按照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下简称“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于2014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112)。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关于股份让渡及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116),将相关转增股份让渡事宜及股权结构变动事宜进行了提示。

 2014年12月31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完成,除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起重”)之外的其他21家发起人股东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取得的合计1,440,000,000股转增股份已划转(记入)至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大连汇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证券账户(股东账户)中;目前,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197,303,37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9.85%;大连汇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42,696,63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02%。

 重工起重在其出具的《承诺函》中提到:重工起重属于国有控股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股份让渡事宜将报请相关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重工起重通过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获得的338,980,000股转增股份,将先行让予由重工起重及投资人共同指定的机构或企业代为管理。后期,重工起重将所获得的转增股份让予由重工起重及投资人共同指定的机构或企业代为管理时,公司再行公告。

 公司已提请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大连汇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司提供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在收到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后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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