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继增先生于2013年12月27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赵继增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99,279,717股的0.67%)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出资方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标的证券的初始交易日为2013年12月27日,回购交易日为2014年12月26日。公司已于2013年12月31日披露了上述股权质押事项(公告编号:2013-076)。
2014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赵继增先生的通知,其质押的上述4,000,000股股份已于2014年12月26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总数为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7%。
截至目前,赵继增先生持有公司156,591,93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599,279,717股的26.13%,其中办理了股票质押的股份数为22,325,000股(全部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占赵继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4.2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3%。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