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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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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4—054

 转债代码:113001 转债简称:中行转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外部监事辞任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近日收到现任外部监事鲍国明女士的辞呈。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鲍国明女士现提出辞去本行外部监事及监事会财务与内部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自2014年12月31日起生效。

 鲍国明女士确认其与本行监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与其辞职有关的事项需要知会本行股东。

 鲍国明女士担任外部监事期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表现出良好的专业素养。监事会对鲍国明女士为监事会工作所付出的努力深表谢意。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4—055

 转债代码:113001 转债简称:中行转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中行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0]148号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23号文核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10年6月2日公开发行了人民币4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0]17号文同意,该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0年6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行转债”,债券代码“113001”。

 中行转债存续期6年,自2010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2日,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0年12月2日至2016年6月2日。目前中行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62元/股(自2014年6月27日起实施)。截至2014年12月29日,尚未转股的中行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6,269,662,000元,占发行总量的40.67%。

 本行于2010年5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约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行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本行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任一计息年度本行在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赎回,首次不实施赎回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赎回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 / 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A股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A股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本行董事会有权决定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为满足可转债纳入附属资本的要求,上述有条件赎回权利的行使应以取得中国银监会的批准为前提条件。”

 本行A股股票自2014年11月19日至2014年12月30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62元/股)的130%(含130%),首次触发中行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经本行董事会授权,本行行长决定,在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前提下,行使中行转债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中行转债全部赎回。

 本行将在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后,及时披露《关于实施“中行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安排等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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