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4-091
物产中大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9月22日,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实施主体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元通融资租赁”)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浙江中大元通汽车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元通云服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结构性存款以及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物产中大关于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近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实施主体中大元通云服务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相关理财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2014年12月29日,中大元通云服务以人民币5000万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4年JG880期”,预期年化收益率4.50%,产品类型为保证收益型,起止期限为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03月31日。
二、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前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4亿元[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物产中大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4-062)],现4亿元已全部到期并收回本息,余额为0元。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75亿元(含上述购买5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1.3亿元。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购买标的为结构性存款以及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等,未用于证券投资,也未用于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在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利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4-092
物产中大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集团”)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式,实现物产集团整体上市(具体方案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预案或草案为准),本公司分别于2014年11月10日、2014年12月10日发布了《物产中大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物产中大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1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0日。
2014年12月30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物产集团通知,物产集团已于2014年12月26日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给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抄送给浙江物产集团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物产集团深化改革整体上市总体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批复》同意本公司向物产集团的股东发行新股,换股吸收合并物产集团,实现物产集团整体上市并募集配套资金。
目前,本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范围广,程序复杂,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商讨、论证、完善工作尚未完成。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草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