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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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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山东如意 公告编号:2014-062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8日以传真、当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亚夫先生主持。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备租赁的议案》。

 《关于设备租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山东如意 公告编号:2014-063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9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8日以传真、当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强先生主持。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31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备租赁的议案》。

 《关于设备租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31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山东如意 公告编号:2014-064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4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以自有房产、土地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贷款及资产抵押等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一、申请抵押贷款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继续以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如意工业园的部分自有房屋所有权(所有权证号:济宁市房权证中区字第2008005644-0号,建筑面积:25800.36㎡)及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证号济宁国用(2011)第0812110034-A号,面积:57885.3㎡)作抵押担保,向中国建设银行济宁分行申请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3年。

 山东仁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4年10月20日为基准日对公司上述房产、土地进行了评估,并分别出具了鲁仁房评字(2014)第104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鲁仁土评字(2014)第1024号土地估价报告,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拟用于抵押的资产评估价值为8738.7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4994.95万元,土地所有权3743.79万元。上述资产抵押有效期按贷款合同签署期限执行。

 截至2014年11月30日,上述拟用于抵押的资产账面净值合计7854.99万元。

 二、董事会意见

 1、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房产和土地作为抵押物与中国建设银行济宁分行签订抵押合同,抵押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董事会认为该项交易有利于公司发展,满足公司融资需求,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项抵押贷款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12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山东如意 公告编号:2014-065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备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备租赁的议案》,公司拟将部分纺纱设备分别租赁给莱芜市天舒毛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莱芜天舒”)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嘉和毛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嘉和”)。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二、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公司自2003年起租用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济宁市红星路生产厂房用于生产毛精纺纱线,目前,该厂房将进行拆迁,公司终止租用该厂房。公司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同时为降低生产成本,拟将截至2014年11月30日账面净值为20,450,797.98元的上述部分设备分别租赁给莱芜天舒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嘉和,租赁期限为三年。

 2、交易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备租赁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12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设备名称:纺纱设备一宗(详见下表)

 莱芜天舒租赁设备明细表

 ■

 新疆嘉和租赁设备明细表

 ■

 精梳机

 2、交易对手方情况

 公司名称:莱芜市天舒纺织服饰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莱芜市莱城区杨庄镇

 成立日期:2006年08月25日

 经营范围:羊毛、兔毛、马海毛、羊驼毛的收购、加工、销售,毛纱线、毛纺面料、服装、服饰的生产销售;钢材、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办公文化用品、建材、五金交电、纺织机械及配件、微机及耗材的批发零售;计算机软件(不含信息安全产品)开发。

 与公司的关系:莱芜天舒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新疆嘉和毛纺织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新疆嘉和毛纺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3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石河子市工三区西三路65-3号

 成立日期:2011年9月3日

 经营范围:纺织品、服装、纺织机械及配件、纺织原料及辅料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

 与公司的关系:新疆嘉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标的:纺纱设备一宗。

 (二)租赁经营模式:

 1、承租方租用的毛精纺纱设备全部用来满足出租方对毛精纺纱线的需求。出租方负责满足生产需要的全部订单。

 2、承租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加工合同组织生产,并按照市场价格向出租方收取加工费。

 3、合作期限

 (1)本项目为长期合作项目,双方意向是在此项目基础上,积极推进出租方在承租方所在地建设大规模纺织基地项目。

 (2)本合作协议有效期三年,期满可续签。

 (三)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1、租赁价格:

 莱芜天舒: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述设备账面净值1,043.10万元,参照该设备截至目前的年折旧值144万元,莱芜天舒每年应向公司支付租赁费170万元,租赁费三年共计510万元。

 新疆嘉和: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述设备账面净值1,001.98万元,参照该设备截至目前的折旧值96万元,新疆嘉和每年应向公司支付租赁费115万元,租赁费三年共计345万元。

 2、支付方式:自签订合同起,每年支付一次,于12月10日起7日内支付。

 3、租赁期限:三年。

 (四)租赁设备的移交

 1、出租方负责毛精纺纱设备拆卸、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全部正常生产前的工作,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

 2、出租方负责对承租方工人进行定期的技术培训和正常生产后设备、工艺、技术的指导工作,培训期间,由承租方负责培训人员的住宿及餐饮。

 3、承租方负责设备安装前的所有基础设施建设(水、电、气等),使设备具备安装及运行要求。自行经营和管理所租赁的设备,负责所租赁机器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

 3、承租方对所租赁的设备只享有经营管理权,不得对所租赁的设备进行处置或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等行为。

 4、所租赁的设备在承租方经营管理使用过程中,非因出租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毁、丢失等,均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同解除及终止

 1、因政府政策调整、战争、动乱、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可解除协议,后续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2、因客观情况致使该项目扩大或终止,甲、乙双方应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未通报方负责。

 五、交易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具备先进的设备和技术优势,而莱芜天舒、新疆嘉和具备充足的生产场地和生产成本优势,公司将该纺纱生产设备租赁给莱芜天舒、新疆嘉和,可以使双方优势互补,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竞争力。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纺织设备出租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独立意见,认为:该交易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设备租金价格,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实施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成本,保证稳定持续的纱线供应,充分发挥公司设备及技术优势,进一步适应市场需要,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因此我们同意实施本次设备租赁的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设备租赁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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