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2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岛建设 公告编号:2014-059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 年12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2月19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同双先生主持,应到8人,实到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因工作调动原因,周志远先生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

 经董事长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骞军法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总裁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骞军法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周志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周志远先生在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同时也希望其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公司,为公司今后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骞军法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发表如下意见:

 骞军法先生具备行使职务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意聘任骞军法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骞军法先生简历

 骞军法,男,1980年出生,籍贯陕西西安,中共党员,会计学本科,2004年7月毕业于西北大学。先后在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航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内审、财务、法务、证券等工作,历任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审计法规室经理、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海航集团证券业务部公司规范管理中心经理、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等职务。

 骞军法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骞军法先生具备行使职务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