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9日-2014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15:00-2014年12月30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15,144,9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2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13,153,0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73%;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91,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48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5,144,99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7,00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唐灼林、唐灼棉回避了对本议案所有事项的表决,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5,907,00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7,00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2.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5,907,00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7,00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2.3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5,907,00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7,00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2.4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5,907,00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7,00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2.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5,907,00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7,00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2.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5,907,00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7,00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2.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5,907,00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7,00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2.8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5,907,00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7,00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2.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5,907,00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7,00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2.10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5,907,00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7,00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唐灼林、唐灼棉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5,907,00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7,00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5,144,99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7,00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5,144,99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7,00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唐灼林、唐灼棉回避了对本议案第1项的表决,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6.1《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唐灼林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15,907,00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7,00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6.2《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郭旭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215,144,99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7,00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6.3《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215,144,99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7,00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6.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215,144,99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7,00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6.5《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盛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215,144,99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7,00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6.6《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215,144,99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7,00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唐灼林、唐灼棉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5,907,00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7,00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5,144,99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7,00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5,144,99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7,00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