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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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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5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2月2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14年12月30日,会议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提名林平涛、许巧婵、林长浩、李青广、陈鸿鑫、陈泽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选举周创荣、庄耀名、林冬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方钦雄先生、王俊亮先生连续任职已满6年,将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方钦雄先生、王俊亮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3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5年1月20日(星期二)下午2: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平涛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49年2月。林平涛先生于1984年创办普宁县池尾佳隆副食厂并先后担任普宁市佳隆罐头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普宁市双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前身普宁市佳隆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全国调味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98)委员、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行业发展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林平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0,760,732股,与拟聘任的董事许巧婵女士为夫妻关系,与拟聘任的董事林长浩先生为父子关系,与拟聘任的监事林长青先生为父子关系,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许巧婵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1950年9月。许巧婵女士曾任普宁市佳隆罐头食品公司副经理、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省工商联执委、揭阳市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理事;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深圳佳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东省工商联女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揭阳市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许巧婵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1,290,074股,与拟聘任的董事林平涛先生为夫妻关系,与拟聘任的董事林长浩先生为母子关系,与拟聘任的监事林长青先生为母子关系,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长浩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7年12月,中山大学MBA。林长浩先生曾任普宁市泰旺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前身普宁市佳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主管、副经理、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生产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林长浩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3,467,679股,与拟聘任的董事林平涛先生为父子关系,与拟聘任的董事许巧婵女士为母子关系,与拟聘任的监事林长青先生为兄弟关系,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青广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8年5月。李青广先生曾任公司前身普宁市佳隆食品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公司销售部部长、本公司董事、营销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李青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鸿鑫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3年2月,大专学历。陈鸿鑫先生曾任公司前身普宁市佳隆食品有限公司基建主管、生产厂长、本公司董事、生产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陈鸿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泽民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8年12月,大专学历。陈泽民先生曾任本公司销售考核员、销售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综合管理中心总经理。陈泽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创荣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52年1月,大学本科,轻化工高级工程师。周创荣先生曾任普宁县造纸厂工程师、普宁县无纺布制品工业公司副经理、普宁市食品糖纸工业公司经理、普宁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周创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庄耀名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68年1月,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庄耀名先生曾任交通银行普宁支行会计股副股长、广发银行普宁支行信贷股经理、广发银行揭阳办事处计财部经理、业务管理部经理、广发银行普宁支行副行长、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发银行揭阳支行副行长。庄耀名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冬存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65年10月,大学本科,三级律师。林冬存先生曾任普宁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海马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揭阳市国信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广东南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林冬存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6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2月30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4年12月23日以现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形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提名林长青、赖延河为公司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林长青、赖延河的简历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张少芬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充分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林长青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1年1月。林长青先生曾任公司前身普宁市佳隆食品有限公司监事、销售经理、副总经理,普宁市家家福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林长青先生持有本公司23,338,806股股票,与拟聘任的董事林平涛为父子关系,与拟聘任的董事许巧婵女士为母子关系,与拟聘任的董事林长浩为兄弟关系,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赖延河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61年6月,大学专科,银行金融业中级经济师。赖延河先生曾任陕西省澄合矿务局权家河矿财务科副科长、陕西省澄合矿务局财务处科长、广东省普宁市联运贸易服务总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内部审计部部长。赖延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7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2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20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9日—2015年1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9日15:00至2015年1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4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均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周创荣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选举庄耀名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选举林冬存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4审议《关于选举林平涛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选举许巧婵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审议《关于选举林长浩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7审议《关于选举李青广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8审议《关于选举陈鸿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9审议《关于选举陈泽民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审议《关于选举林长青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2审议《关于选举赖延河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3、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和议案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月15日—2015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及信函登记地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广东省普宁市池尾工业区上寮园256幢0138号);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5343;传真号码:0663-2918011。

 2、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工业区上寮园256幢0138号(515343)

 联系人:甘宏民 电话:0663-2912816 传真:0663-2918011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方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代码:362495;投票简称:佳隆投票

 (3)具体投票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具体如下: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④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⑤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和议案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a、议案1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b、议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c、议案2选举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⑥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规则

 ①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②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③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④同一股份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表决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9日15:00至2015年1月20日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入“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检验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如下: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入“会议列表”专区;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中选择“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特别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1: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①议案1、议案2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议案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②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8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2014年1月至今陆续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会计准则要求,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七项新企业会计准则,包括新增《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三项具体准则、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四项具体准则(以上统称“新会计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印发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公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是按照财政部自2006年2月15日起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允价值计量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2、财务报表列报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将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3、职工薪酬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4、合并范围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基于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5、合营安排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6、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7、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8、金融工具列报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9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2月29日收到公司总裁林长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林长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林长春先生辞去总裁职务,其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林长春先生辞去总裁职务后,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林长春先生辞去总裁职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总裁,在公司董事会聘任新任总裁之前,由董事、副总裁林长浩先生代为行使公司总裁职务。

 林长春先生在担任公司总裁期间勤勉尽责,为提高公司决策科学性、合理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对林长春先生担任总裁期间,勤勉而卓有成效的工作及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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