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了解到,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50,以下简称“中国船舶”)于2014年12月30日发布公告,中国船舶的全资子公司—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澄西”)已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起诉公司,海淀法院已于2014年12月26日受理了中船澄西的起诉。中国船舶公告中称,中船澄西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接收货物、支付货款为由,向海淀法院起诉公司,请求海淀法院判令公司向中船澄西支付货款13,691.33万元(人民币,下同)、场地堆放租金550.3万元、逾期违约金974.12万元,总计15,215.75万元。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与上述案件有关的正式法律文件。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以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前期已通过临时公告披露了公司涉及的主要诉讼、仲裁及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并在有关定期报告中披露了在该定期报告披露日前虽未达到披露标准但涉诉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法律纠纷事项。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相关案件对公司本期以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已在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中明确的除外)。一旦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或裁定未支持公司,则将有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公司受各种不利因素影响,融资和销售回款困难,资金十分紧张,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应付账款超过80亿元,且公司在支付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利息及相关回售资金后运营资金更加紧张,相关情况可能增加公司与合作方的法律纠纷风险。
公司将及时关注已发生的诉讼、仲裁审理情况及新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并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其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