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2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山大华特 公告编号:2014-018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4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 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山东华特知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两年内,以自有资金向山东华特知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该公司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资助资金将参照公司融资成本及所承担的税费收取资金占用费。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意时点资助的资金总额不得超过3000万元。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山东华特知新化工有限公司的具体生产经营状况批准上述额度内的资金支付。

 2、以9票同意 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山东山大华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齐鲁银行文东支行在2015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14日期间,为山东山大华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履约保函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银行承兑汇票担保期限为自开票之日起半年,履约保函担保期限为自履约保函开立之日至项目质保期结束之日,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为一年。

 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董事意见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山东华特知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向公司下属企业山东华特知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向发展初期的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其迅速开展业务,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履行了决策程序,并按对下属企业的出资比例提供资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 江鲁 陈华 杜宁

 2014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山大华特 公告编号:2014-019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山东华特知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山东华特知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新化工)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为支持知新化工的发展,公司将自2015年1月1日起的两年内,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资助资金将参照公司融资成本及所承担的税费收取资金占用费。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意时点资助的资金总额不得超过3000万元。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知新化工具体生产经营状况批准上述额度内的资金支付。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知新化工是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特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新材料)与自然人王立志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于2013年3月21日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知新材料持有股权比例85%,王立志持有股权比例15%;法定代表人:乔永军;主要从事道路用改性沥青、沥青防水涂料、沥青防腐涂料、沥青改性剂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与服务。

 截至2014年9月30日,知新化工总资产30,654,549.90元,负债总额14,422,061.22元,净资产16,232,488.68元。2014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3,511,085.52元,净利润为-2,552,328.84元。

 三、其他相关股东的义务

 知新化工第一大股东为知新材料。本公司持有知新材料注册资本的64.41%,山大鲁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鲁能)持有注册资本的35.59%。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对知新化工的财务资助由知新材料的两名股东提供。山大鲁能亦将按照对知新材料的出资比例向知新化工提供相应金额的财务资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近两年的资金使用情况作了反复预测和周密的计划安排,向知新化工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知新化工是公司下属企业,公司在其发展初期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保障该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为公司带来收入和利润,以壮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

 知新化工的预算是公司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其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接受公司的指导和监督,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控制。因此,资助资金的风险是可控的。

 公司与山大鲁能按照对知新材料的出资比例向知新化工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财务资助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向发展初期的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其迅速开展业务,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履行了决策程序,并按对下属企业的出资比例提供资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目前,除对知新化工的财务资助外,公司未有其他对外财务资助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山大华特 公告编号:2014-020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12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山东山大华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山东山大华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环保工程公司”)的4,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

 该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环保工程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烟气脱硫、脱氮、脱碳、除尘及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设计等项目,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点为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颖秀路山大科技园华特大厦。截止2014年9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197,122,134.68元,负债总额为123,090,263.42元,净资产为74,031,871.26元。201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16,582,564.55元,净利润20,897,143.35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环保工程公司因经营所需,拟向齐鲁银行文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履约保函和流动资金贷款,并申请公司为该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担保内容为:公司为齐鲁银行文东支行在2015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14日期间,为环保工程公司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履约保函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信用担保。具体担保期限: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期限为自开票之日起半年,履约保函担保的期限为自履约保函开立之日至项目质保期结束之日,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为一年。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上述担保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环保工程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规模和业务量逐步增长,需要增加银行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正常经营所需提供信用担保,已充分考虑了可预见的利益与风险,是为支持下属单位发展而做出的正常安排,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3,543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99%,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