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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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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4-083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合作备忘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在北京举行的第八届中日节能环保论坛上,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公司”)与三菱日联融资租赁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菱日联”或“乙方”)就在广东省深圳市成立合资公司共同进行节能环保事业(以下简称“本事业”)事项达成一致协议,签订了备忘录。具体情况如下:

 一、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1、设立合资公司

 (1)主要业务内容:以中国国内的工厂和商业设施为中心的EPC项目以及其他节能环保事业。

 (2)合资当事人:甲方、乙方以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第三方。甲方和乙方的持股比例是对等的比例,签署第三方的持股比例最大不应超过20%。

 2、甲乙双方确认,签订本备忘录后仍继续进行针对本事业和设立合资公司的协商和商讨。

 3、谈判限制:在本备忘录的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不得与对方之外的第三方(上述条款中规定的第三方除外)之间就在中国的本事业进行协商、谈判或达成协议。

 4、有效期内:自备忘录签订之日起2个月,但在该期间内,未能完成本协议和商讨的,应经甲方双方协商后再延长1个月。

 二、三菱日联的情况介绍

 三菱日联是日本国内大型金融租赁公司,为三菱集团下属企业,为客户提供不动产、机械设备、IT设备及资产管理等多种融资及租赁服务综合解决方案,在日本已实施了400余个节能服务项目,具备丰富的节能服务经验。

 三、协议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早在2012年已与三菱日联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先后为十余家永旺商场提供了节能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基于甲乙双方的业务能力及合作基础,如能成立合资公司,将可以更好地拓展日资制造业工厂和商业设施在中国的节能市场,引进境外资金及国际先进技术,真正做到强强联合,为中国的节能服务市场注入活力,为公司的节能业务带来市场机会。

 四、风险提示

 本备忘录仅体现了甲乙双方关于本次合作的意向,对公司的当期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具体出资情况、合作细节将以双方在有效期内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若双方在有效期内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本备忘录失效。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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