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14(临)—021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8日15:00至2014年12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兰州市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世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6 人,代表股份54,323,88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9.24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 人,代表股份 46,547,25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5.06 %;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63人,代表股份 7,776,626 股,占公司总股本 4.19%。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本次股东大会聘请甘肃天问律师事务所符晓渊律师、郭栋律师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逐人表决的方式进行投票,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1.1 选举杨世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46,613,2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1 %;
反对: 7,637,62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6 %;
弃权: 73,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
1.2 选举牛东继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46,624,4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3 %;
反对: 7,413,33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5 %;
弃权: 286,09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 %。
1.3 选举杨纪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46,613,2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1 %;
反对: 7,512,32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3 %;
弃权: 198,30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 %。
1.4 选举杨世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46,613,2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1 %;
反对: 7,501,03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1 %;
弃权: 209,59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 %。
1.5 选举陈衣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46,614,07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1 %;
反对: 7,405,13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3 %;
弃权: 304,67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 %。
1.6 选举杨世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46,613,2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1 %;
反对: 7,605,32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0 %;
弃权: 105,30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 %。
1.7 选举周一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46,621,4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2 %;
反对: 7,375,03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8 %;
弃权: 327,39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 %。
1.8 选举张新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46,621,4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2 %;
反对: 7,382,03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9 %;
弃权: 320,39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 %。
1.9 选举王重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46,621,4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2 %;
反对: 7,382,03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9 %;
弃权: 320,39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 %。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参与表决的结果如下:
■
(表中“比例”为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逐人表决的方式进行投票,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2.1 选举杨泽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 46,613,2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1 %;
反对: 1,301,82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 %;
弃权: 6,408,80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9 %。
2.2 选举谢健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 46,621,4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2 %;
反对: 1,105,32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 %;
弃权: 6,597,10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5 %。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参与表决的结果如下:
■
(表中“比例”为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46,590,1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6 %;
反对: 695,54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 %;
弃权: 7,038,18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6 %。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参与表决的结果如下:
同意: 4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 %;
反对: 695,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 %;
弃权: 7,038,1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1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天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符晓渊 郭栋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甘肃天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14(临)—022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2月19日以电话、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决定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于2014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董事杨纪强、杨世汶因出差未亲自出席会议,共同委托董事牛东继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世江先生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杨世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成员为:杨世江、牛东继、杨世涟、周一虹、王重胜,杨世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成员为:张新民、杨世江、周一虹,张新民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成员为:周一虹、牛东继、王重胜,周一虹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成员为:周一虹、杨世江、王重胜,周一虹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牛东继董事兼任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魏福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魏福新先生、徐敬瑜先生、金丽冰女士、贠文杰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徐敬瑜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聘任魏福新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徐敬瑜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金丽冰女士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聘任贠文杰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振华先生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931-8449039 传真:0931-8449005
电子邮箱:chenzhenhua2012@126.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简 历
牛东继:男,汉族,55岁,中共党员,会计师,曾任兰州拖拉机配件厂财务负责人,兰州黄河啤酒厂财务科科长,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财计部部长,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现任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魏福新:男,53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甘肃省酒泉地区行政公署秘书、科长,甘肃省农委科员,甘肃省扶贫开发总公司办公室主任,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党委副书记。
徐敬瑜:男,汉族,55岁,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兰州黄河进口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财计部项目财务科长、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财务部长、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现任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金丽冰:女,50岁,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兰州针织厂团支部书记,兰州广场购物中心广告策划副总经理,兰州啤酒厂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部长。现任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贠文杰:男,49岁,汉族,研究生学历,工程师。1985年参加工作。曾在甘肃省粮食局城官营仓库饮料厂任工艺员,1987年7月在兰州黄河啤酒厂任工艺副主任,1994年8月任兰州黄河麦芽有限公司副经理,1996年起任兰州黄河麦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兰州黄河(金昌)麦芽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振华:男,28岁,本科学历,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券、银行业从业资格,2012年2月至今在本公司证券部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14(临)—023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12月19日以电话、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决定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于2014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监事杨世沂因出差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毛宏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毛宏先生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选举毛宏先生为监事会主席(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14(临)—024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先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先后选举产生了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聘任。现将具体结果公布如下:
第九届董事会成员:
杨世江、牛东继、杨纪强、杨世汶、陈衣峰、杨世涟、周一虹、张新民、王重胜
董事长:杨世江
第九届监事会成员:
毛宏、杨世沂、钱梅花、杨泽富、谢健龙
监事会主席(召集人):毛宏
高级管理人员:
总裁:牛东继
高级副总裁:魏福新(兼董事会秘书)、徐敬瑜(兼财务总监)、金丽冰、贠文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张同勤先生、李志军先生、万红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第八届监事会成员赵桂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对以上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