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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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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4—98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在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昭君山庄召开了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1名,董事长李国璋先生、董事易行国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舒龙先生与董事熊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会议由副董事长孙卫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后坪探矿项目投资的议案

 经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六届九次董事会和六届二十次董事会、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通过,董事会共授权公司投资3亿元用于后坪探矿项目建设。截止11月底,后坪探矿项目普查、详查地质工作已经完成,累计完成投资2.97亿元。目前《湖北省宜昌磷矿树崆坪矿区后坪矿段探矿项目详查报告》、《湖北省兴山县树崆坪矿区后坪矿段磷矿勘探设计书》已分别提交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正在办理详查转勘探相关手续。为持续推动后坪探矿取得新的进展,保证项目尽早实现探转采,董事会同意对管理层新增授权1.95亿元用于后坪探矿勘探投资。因项目目前尚未取得详查转勘探相关手续,为保证勘探前期工作正常开展,故本次投资采取授权投资的方式,待取得相关勘探手续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投资及进展情况。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制度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9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国璋、舒龙、孙卫东、易行国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100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股权收益权信托产品进行融资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设立股权收益权信托产品进行融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101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司银行授信方案,保证公司资金链的安全,满足公司资金正常运行的需要,公司拟在原有银行授信的基础上,增加控股子公司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三峡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30000万元。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根据资金需求计划向金融机构借款。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在申请银行授信、借款及抵押等信贷业务时,由该公司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内部决策程序。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102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102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4-103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4—99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借助控股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兴发集团”)成熟的供应商渠道和资金优势,向其采购相关化工生产原材料和工程材料。现将关联交易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宜昌兴发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宜昌兴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化工生产原材料和工程材料贸易业务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贸易经验,已经构建了比较稳定的采购和销售渠道。为保证公司产品原材料和工程材料供应稳定,降低采购风险,优化公司采购结构,保障公司经营现金流充足,公司拟借助宜昌兴发集团成熟的供应商渠道和资金优势,向其采购相关化工生产原材料和工程材料,为此对2015年拟开展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表:

 ■

 公司将严格在上述预计的产品和金额范围内,签订相关采购协议,并依法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联方介绍

 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成立于1999年12月,公司注册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58号;法定代表:李国璋;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国有资本营运、产权交易(限于兴山县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截至2013年12月31日,宜昌兴发集团(合并)总资产194.36亿元,负债135.66亿元,净资产58.70亿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211.45亿元,净利润2.54亿元。宜昌兴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宜昌兴发集团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具有着积极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定价原则均是依据市场价进行定价,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合理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借助宜昌兴发集团成熟的供应商渠道和资金优势,优化公司相关化工生产原材料和工程材料采购结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分别作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4—100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化工”)拟以其拥有的热电一期、烧碱二期等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赁方式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融资租赁”)融资人民币20000万元,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融资租赁”)融资人民币20000万元。

 2、交银融资租赁、华夏融资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上述融资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的议案,兴瑞化工拟以其拥有的热电一期、烧碱二期等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赁方式向交银融资租赁融资人民币20000万元,向华夏融资租赁融资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出售给交银融资租赁的租赁物为兴瑞化工的热电一期机械设备,出售给华夏融资租赁的租赁物为烧碱二期机械设备。本次采用分批租赁的方式,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目前,尚未签署售后回租赁相关金融协议。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宜昌市猇亭区长江路29-6号

 法定代表人:雷正超

 注册资本:6亿元,其中公司出资3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漂粉精、氢氧化钠、液氯、氢气、盐酸等化工产品生产销售;有机硅及有机硅下游产品生产销售;自营及代理进出口业务

 (二)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陈敏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

 (三)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

 法定代表人:任永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热电一期、烧碱二期等机器设备,其中热电一期出售给交银融资租赁,烧碱二期出售给华夏融资租赁。

 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

 所在地:湖北省宜昌市

 四、本次售后回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售后回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固定资产,在保留公司对资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控制权的前提下进行融资,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4—101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股权收益权信托产品进行

 融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公司拟向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信托”)以股权收益权信托的方式融资4亿元。

 2、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股权收益权信托产品进行融资的议案,公司拟向华能信托以股权收益权信托的方式融资4亿元。目前,尚未签署相关金融协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华能信托基本情况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旗下唯一一家专业从事金融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08年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在原贵州省黔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上增资扩股重组而成。注册地为贵州省贵阳市。注册资本金30亿元。经营范围: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和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从事下列本外币业务:1.资金信托;2.动产信托;3.不动产信托;4.有价证券信托;5.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6.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7.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8.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9.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10.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11.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12.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13.从事同业拆借;1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信托产品基本情况

 委托人: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受益人(投资人)、保管人(负责保管信托账户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山支行

 融资金额:人民币4亿元

 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

 融资成本: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5%,按年浮动

 资金用途: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短期借款

 还款来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宜昌楚磷化工有限公司在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分红款及自有资金

 信托财产的管理与运用: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兴山支行开立的分红款收入账户为唯一专户,用于存入分红款,由中国工商银行兴山支行进行账户监管,确保上述款项不挪作他用。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兴山支行开立投资款托管账户,融资发放后进入托管账户管理,对外支付时,需与申请时用途吻合,且每笔支付需经过经办行行长签字确认。

 投资收益的支付:信托存继期间,按季度偿付收益

 本金的支付:分年偿付本金,其中投资满12个月偿付1亿元,投资满24个月偿付1亿元,剩余金额到期一次性偿付。

 四、本次信托融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益权信托融资,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保障公司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4—102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和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1)本次为子公司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化工”)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售后回租赁业务提供金额为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赁业务提供金额为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向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金额为14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2)本次为子公司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公司”)中国银行三峡分行申请的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本次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和为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兴瑞化工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因此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担保情况公告如下:

 一、为兴瑞化工提供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其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售后回租赁业务提供金额为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赁业务提供金额为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向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金额为14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一)担保基本情况

 1、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为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售后回租赁业务提供金额为20000万元的担保。

 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三年。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为不超过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合同。

 2、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为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赁业务提供金额为20000万元的担保。

 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三年。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为不超过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合同。

 3、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为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金额为14500万元的担保。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为不超过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合同。

 (二)被担任基本情况

 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注册地:宜昌市猇亭区长江路29-6号,法定代表人:雷正超,注册资本:6亿元。其中公司出资3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0%。主营业务:漂粉精、氢氧化钠、液氯、氢气、盐酸等化工产品生产销售;有机硅及有机硅下游产品生产销售;自营及代理进出口业务。截至2014年9月30日,兴瑞化工总资产32.17亿元,负债25.34亿元,净资产6.83亿元。

 二、为泰盛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为其在中国银行三峡分行申请的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一)担保基本情况

 担保额度:为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三峡分行申请的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为不超过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注册地: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66-4号,法定代表人:李洪军,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公司出资10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昌楚磷化工有限公司出资4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主营业务:生产销售三氯化磷、氯甲烷、盐酸、废硫酸、亚磷酸、甲缩醛、草甘膦制剂、三氯氧磷;生产销售草甘膦可溶粉(粒)剂(加工)、草甘膦水剂(加工)、草甘膦原药。截至2014年9月30日,泰盛公司总资产11.4亿元,负债3.71亿元,净资产7.69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和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其生产经营需要,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其解决资金需求,对兴瑞化工和泰盛公司的发展十分有必要。同时,兴瑞化工和泰盛公司资产质量较好,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本公司就此次担保征询了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为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基于其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是公司重要子公司之一,也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前景较好,为其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售后回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为其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为其向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保障其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2)公司为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基于其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之一,也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前景较好,为其在中国银行三峡分行申请的担保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其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产业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4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341,367.40万元,实际对外提供担保222,854.2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为312,832.40万元,实际担保203,713.59万元;对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8,535.00万元,实际对其提供担保19,140.61万元。除此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它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六、授权事宜

 在上述连带责任担保内发生的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副总经理胡坤裔先生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等单位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4—103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定于2015年1月14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14日 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4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91号宜昌长城宾馆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的操作方式详见附件二)。根据公司章程,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投资者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交字﹝2010﹞2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 年第二次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为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1、登记手续。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15年1月13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7:00

 异地股东可于2015年1月13日下午17:00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D7栋2层。(邮编:443000)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D7栋2层

 邮编:443000

 联系部门: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张时伟

 联系电话及传真:0717-6760850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证券帐户: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5年1月14日

 总提案数3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5年1月8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 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4、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4—104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七届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9日在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昭君山庄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义成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过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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