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2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2014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发行方案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上述调整已经公司2014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湖南华信恒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前述股份由于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5.51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0,000万股,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5、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5,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张家界华天城酒店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及补充公司酒店业务营运资金。

6、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构成关联交易。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华天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南省国资委。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湖南省国资委批准、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9、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股东权益将明显增加,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本公司将面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10、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在本预案中已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等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情况”,并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注:本预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ATIAN HOTEL GROUP CO.,LTD.

成立时间:1996年8月3日

注册资本:71,892.6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纪明

营业执照注册号:430000000002373

上市时间:1996年8月8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000428

股票简称:华天酒店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300号

邮政编码:410001

联系电话:0731-84442888-80889

联系传真:0731-84449370

公司网址:http:// www.huatian-hotel.com

电子信箱:huatianzqb@163.com

经营范围:提供住宿、餐饮、洗衣、物业清洗服务;投资汽车出租、文化娱乐产业;零售卷烟、雪茄烟;酒店资产的运营与管理(包含酒店资产的收购、投资、销售、租赁);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并提供计算机系统集成科研成果转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公司资本性支出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偏高,资金压力较大

近几年,公司业务规模扩张较快,导致资本性支出金额较高,2013年及2014年1-9月,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达到7.11亿元和7.93亿元。持续的资本性支出给公司造成了较大的资金压力,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分别达到12.85亿元和20.20亿元,资产负债率达到78.68%。公司迫切希望通过股权融资筹措营运资金、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2、旅游市场持续繁荣、旅游酒店面临较好发展机遇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和国家对旅游业的大力支持,我国旅游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国内旅游总收入从2001年的3,522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26,27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8.23%;旅游人数从7.84亿人次增长到32.56亿人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2.61%。

资料来源:wind资讯、国家统计局

根据世界各国旅游业发展经验和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情况来看,GDP的增长是旅游业发展的直接推动力。随着人均GDP的增长,我国居民的出游率也将进一步提高。按照国际经验,当人均GDP 达到5,000美元时,步入成熟的度假旅游经济,休闲需求和消费能力日益增强并出现多元化趋势。2013年我国人均GDP为人民币43,757.31元,约合7,110.56美元(按2014年2月28日基准价汇率1美元=6.1551人民币折算),进入了旅游消费升级的拐点,我国旅游行业已进入旅游消费黄金阶段——成熟的度假经济时期。

旅游行业一直以来受到国家大力支持。国务院于2009 年底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将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2011 年底出台的《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对产业要素和重大项目进行了布局,制定了包括公共服务规划、旅游人才规划、旅游信息化规划、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在内的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2013年初出台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提出各级财政要逐步增加旅游休闲的资金投入,将旅游休闲设施的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和地方发展规划,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旅游休闲设施。因此,国家的政策导向将为旅游业的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3、国家政策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2014年3月19日,全国两会后首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再度强调“要坚持向深化改革要动力,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序放宽市场准入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等”。

2014年3月,湖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提出了湖南省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从2014年起全面启动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理顺国资管理体制,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专业化、去行政化改革,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增强资本实力,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89.71亿元,负债总额为70.58亿元,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达到78.68%,处于行业较高水平。公司通过本次股权融资增加权益性资本,可有效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同时,通过补充酒店业务营运资金,可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酒店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2、优化酒店产业布局,加快张家界华天城酒店项目建设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华天”品牌在大旅游领域形成了明显的竞争优势。公司在产业经营转型的当下,也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公司现已开业的酒店主要以中高端商务酒店为主,在商务酒店市场环境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公司积极进行产业布局调整,加快进军大旅游服务行业。

为了抓住张家界旅游产业提质升级的契机,紧扣旅游、会议、文化休闲和健康度假等现代旅游元素的主线,公司本次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加快张家界华天城酒店项目建设(含配套文化演艺中心),进一步发展公司旅游酒店产业,从而提高公司在大旅游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3、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作为湖南省国资委下属上市公司,公司积极响应本轮国家、湖南省的国企改革宗旨,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和融资结构,实现产权多元化。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让民营资本充分发挥市场化的运营机制和管理手段,进一步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湖南华信恒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发行前,华信恒源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完成后其将持有公司29.44%股份,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0,0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5.51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七)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八)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5,3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注:补充酒店业务营运资金额为募集资金净额扣减项目1、2后的余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华天集团持有本公司46.03%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国资委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华天集团将持有本公司32.48%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南省国资委。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尚需履行的决策或程序包括:

1、湖南省国资委批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华天酒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二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华信恒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华信恒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524号金帆大厦13楼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3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华信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远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资本:165,300万元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二、出资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信恒源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华信恒源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华信财富。中科恒源、摩达斯投资、终南山投资三家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共计144,813.83万元,占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为87.61%。中科恒源、摩达斯投资、终南山投资三家有限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均为向军,根据华信恒源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按照合伙人会议的决定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会议所作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合伙人中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方有效”,故向军为华信恒源实际控制人。

华信恒源股权架构图如下:

2、摩达斯投资

三、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和经营成果情况

华信恒源于2014年12月23日成立,尚未开始实际运营。

四、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报表

无。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发行前,华信恒源、执行事务合伙人华信财富、实际控制人向军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华信恒源、执行事务合伙人华信财富、实际控制人向军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从事与上市公司相似或相近的主营业务,不会与上市公司产生潜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六、本预案披露前24个月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华信恒源、执行事务合伙人华信财富、实际控制人向军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交易。

七、最近5年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的情况

华信恒源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最近5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第三节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

2014年12月29日,本公司(作为合同甲方)与华信恒源(作为合同乙方)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合同内容摘要如下:

一、认购数额、价格及支付方式

1、乙方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65,300万元,认购股份数量为30,000万股。

2、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前述规定,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1元/股,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如果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

二、认购款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与股票交割

1、乙方不可撤销地按照上述确定的认购总金额和认购数量(如果因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而导致认购数量的调整,以调整后的认购数量为准)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甲方发出认股款缴纳通知(简称“缴款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认购款划入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指定的账户,验资完毕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支付方式为现金认购。

3、在乙方按约定支付认购款后,甲方按规定为乙方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

三、标的股票的限售期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认购的标的股票应在本次标的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予以锁定,不得转让或上市流通。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不同规定,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四、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本次非公开发行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3)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甲方非公开发行事宜;

(4)中国证监会核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

2、上述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本合同生效日。

五、乙方专项承诺

为保证此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乙方另作出以下专项承诺:

(1)乙方此次认购的资金均来自于合伙人的合法出资,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

(2)乙方各合伙人的出资均来自于其自有资金或对外合法筹集,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乙方各合伙人出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甲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甲方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甲方关联方的情形。

(3)乙方及其各合伙人与甲方、甲方控股股东及甲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在乙方所持有的甲方股票锁定期内,乙方各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投资份额。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公司、上市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华天酒店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华天集团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本预案《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章程《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定价基准日华天酒店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华信恒源湖南华信恒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华信财富华信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科恒源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泉清投资湖南泉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终南山投资北京终南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摩达斯投资北京摩达斯投资有限公司
兴仁投资西藏兴仁投资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省国资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序号项目募集资金投入
1偿还银行贷款100,000万元
2张家界华天城酒店配套设施建设项目35,000万元
3补充酒店业务营运资金不超过30,300万元
合计不超过165,300万元

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华天集团33,090.8946.03%33,090.8932.48%
华信恒源--30,000.0029.44%
其他38,801.7153.97%38,801.7138.08%
合计71,892.60100%101,892.60100%

普通合伙人名称合伙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占比
华信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99.180.06%
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182.8260.61%
北京摩达斯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4,79515.00%
北京终南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9,83612.00%
湖南泉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4289.33%
西藏兴仁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9593.00%
合计165,300100%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