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4-13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2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递送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代为出席董事0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17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参见2014-136号公告。
(二)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公司章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华康实业100%股权的议案》,议案详情参见2014-137号公告。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5年1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17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14-138号。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4-13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不超过17亿元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4、发行方式:一次或多次发行;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项目投资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二、本次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处理与本次中票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承销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本次中票发行的实际需要,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申请、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4、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办理与本次中票发行相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三、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审批,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4-13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华康实业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人民币38,840万元转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福州开发区华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实业”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股权转让”或“本次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华康实业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的股权受让方为闽侯县易恒园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恒园艺”),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 标的公司名称:闽侯县易恒园艺有限公司
(二) 成立日期:2009年4月10日
(三) 注册资本:2,000万
(四) 法定代表人:张伦
(五) 营业地址:闽侯县上街镇上街村188号综合楼57#室
(六) 主营业务:绿化工程、绿化养护等
(七) 股权结构:张伦合并持有易恒园艺100%股权。
(八) 其他情况
交易对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大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等方面不存在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情形。
三、交易标的及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华康实业100%的股权,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 标的公司名称:福州开发区华康实业有限公司
(二) 成立日期:2006年3月3日
(三) 注册资本:32,900万元
(四) 实收资本:32,900万元
(五) 法定代表人:张海民
(六) 注册地址:福州开发区星发路8号
(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房产租赁等
(八)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华康实业100%股权。
(九)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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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数字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十) 项目情况
截至目前,华康实业所开发项目已基本销售、结算完毕,且不存在拟建或在建项目。
(十一) 其他情况:
交易标的不涉及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公司不存在为华康实业提供担保、委托华康实业理财,以及华康实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及交易金额:
公司拟以人民币38,840万元将其所持有的华康实业100%的股权转让给易恒园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华康实业的股权。
(二)定价原则: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参照华康实业2014年11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值,经各方协商后确定。
(三)交易标的过户时间
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10日内完成相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
(四)付款方式与时间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支付全额股权转让价款。
(五)协议生效条件
本次交易自合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转让股权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情况。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转让持有的华康实业100%的股权,有利于公司节约成本,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管理效率,而且华康实业所开发项目已基本销售、结算完毕,且不存在拟建或在建项目。公司本次转让华康实业100%股权,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持有的华康实业100%股权后,华康实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七、备查文件
(一)福州开发区华康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二)福州开发区华康实业有限公司2014年1-11月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4-13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月11日~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1日下午3:00至2015年1月1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月5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参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15年1月8日前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17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详见2014年12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账户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通讯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1月12日上午9︰00-11︰30。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671;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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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5分钟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1日下午3:00至2015年1月1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信建、徐慜婧
联系电话:0591-88089227,021-20800301
传真:0591-88089227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
邮政编码:350002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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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限期:
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身份证号码: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