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10日开市起停牌。鉴于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4年11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62),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2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4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4年12月3日、12月10日、12月17日、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64、2014-065、2014-071、2014-07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配合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公司原计划争取在2014年12月26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商讨、论证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工作量大,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内容仍需进行大量的协调、沟通和确认工作。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2014年12月26日前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2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各有关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2月2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公司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