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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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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47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名,参加会议董事1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包钢集团尾矿资源实际盈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修订稿)》的议案。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包钢集团尾矿资源实际盈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已经公司2014年8月22日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补充、修订补偿协议。

 为进一步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对包钢集团控股股比的要求,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原《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包钢集团尾矿资源实际盈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进行了修订,详见《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包钢集团尾矿资源实际盈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修订稿)》。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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