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2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53 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 沙隆达B 公告编号:2014-38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投票权,现公布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 月30日15:00 至2014年12月31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4 年12月24日(B股最后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

 2014年12月29日-30日期间 上午8:00—下午4: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且加盖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12月30日下午16:3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553”。

 2.投票简称:“隆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2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隆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隆达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 1.00 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只有一个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发出后,5分钟即生效并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 :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忠禧 梁吉勤

 联系电话:(0716) 8208232;传真: (0716) 8321099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

 邮政编码:434001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14年12月31日召开的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种类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本次会议闭幕时为止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 A(B) 公告编号:2014-39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监会核准豁免ADAMA Celsius B.V.

 要约收购义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ADAMA Celsius B.V.要约收购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69号),批复核准豁免ADAMA Celsius B.V. (以下简称“Celsius”)因协议转让而增持本公司119,687,202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本公司182,637,861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7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2014年10月11日,本公司曾发布2014-34号公告,就下列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农化国际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沙隆达控股”,本公司的控股股东)100%的股权转让给Celsius,从而将导致Celsius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总股本的 30.75%。

 本次收购尚需取得(1)商务主管部门对于转股给Celsius的批准;(2)转股后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新的营业执照;以及(3)取得以色列反垄断机构出具的豁免批准后方可进行。

 本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且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