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因董事周云曙属于激励计划(草案)受益人,已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表决。
2014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周云曙、李克俭、孙杰平三位高管因在激励计划公告日前六个月卖出股票,应当延迟至2014年12月3日后授予限制性股票,现已到期。
现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确定上述三位高管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
董事会确定上述三位高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4年12月24日。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调整方法的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后公司有派送股票红利、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3年末总股本1,360,221,1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0.90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1股。
公司派送股票红利和派息后,授予三位高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应调整为102.3万股,授予价格应调整为15.51元/股,调整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数量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授予数量(万股) |
1 | 周云曙 | 董事、总经理 | 66 |
2 | 李克俭 | 副总经理 | 18.7 |
3 | 孙杰平 | 副总经理 | 17.6 |
合计 | 102.3 |
三、本次授予符合《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