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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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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50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22日 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2日 9:30-11:30,13:00-15:00

 2、召开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汉江北路65号八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国本先生

 (二)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陈宋生因在国外出差未能出席会议,董事王文召因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

 议案三中,因公司股东刘国本、刘长来、谭文萍、杨诗军、路明占、王从强六人是关联交易对方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和董事,故刘国本、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湖北驼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刘长来、谭文萍、杨诗军、路明占、王从强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黄侦武律师、王瑞杰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统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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