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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3日收到了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证券”)发来的《关于更换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公司于2012年3月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广发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指定成燕女士、邵丰先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14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召开了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议案。根据发行需要,公司与广发证券签署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承销协议,聘任广发证券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指定武彩玉女士、成燕女士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
鉴于广发证券此前已安排保荐代表人成燕女士、邵丰先生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尚未结束,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广发证券安排保荐代表人武彩玉女士接替邵丰先生负责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保荐代表人武彩玉女士的简历如下:
武彩玉:保荐代表人,法学硕士,2007年加入广发证券。曾参与中山公用公司债项目、超华科技公司债项目,以及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等项目,并担任了特变电工配股项目协办人、普邦园林2014年非公开发行项目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廿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