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4年12月23日,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吉林昊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融集团”)的通知,昊融集团于2014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23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
本次减持前,昊融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410,838,7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62%;本次减持后,截至2014年12月23日收盘,昊融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88,788,7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2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