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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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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参与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4-126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参与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委托人”)于2014年9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金融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投资信托、基金等多种金融产品,进行二级市场投资,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金融产品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详细内容参见2014年9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拟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金融产品的公告》(2014-087)。

2、公司与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基金”或“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或“托管人”)签订了《新华基金-工行-万博稳健10期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参与“新华基金-工行-万博稳健10期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

3、公司与新华基金、工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4、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参与资产管理计划,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85%。

二、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情况

(一)新华基金-工行-万博稳健10期资产管理计划:

1、名称:新华基金-工行-万博稳健10期资产管理计划

2、币种:人民币

3、成立日:2014年12月22日

4、存续期限:本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为12个月,满6个月后可提前终止,自本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之日开始至12个月后的对应月对应日止。本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满后,经所有委托人及管理人一致同意,可以展期。

5、认购类型:进取级计划份额,本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委托财产收益分配的安排,将计划份额分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个级别,即优先级计划份额和进取级计划份额,两者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得超过2:1。

6、参与资产管理计划金额:5,000万元。

7、投资范围:本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

(1)流通股票:投资于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25)的流通股票,规模占资产净值的0-100%。

(2)其它金融工具:在国内A股上市的上市公司股票、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活期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现金、在交易所交易的货币型基金、封闭式基金(含ETF基金和LOF基金)、开放式基金、交易所债券、银行间市场各类投资品种,新股、新债申购、交易所逆回购等。

(3)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8、存续期收益分配

(1)本计划存续期可对进取级进行收益分配,每一进取级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资产管理计划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资产委托人自行承担。

(3)本计划收益分配条件是进取级份额净值连续5个工作日超过1.000元。在符合有关计划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进取级委托人可向资产管理人提出收益分配申请,由资产管理人在确认进取级可供分配利润后确定收益分配方案。

(4)本计划存续期进取级收益每年分配次数不限。

(5)收益分配的基准日为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截止日。

(6)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的计划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且进取级计划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进取级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计划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资金来源

本次参与资产管理计划的资金为公司自筹资金。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参与资产管理计划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筹资金参与资产管理计划,增加公司收益。

2、存在的风险

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特定的投资方法及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战争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机构违约等超出资产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运用自筹资金参与资产管理计划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参与资产管理计划,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对公司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建立《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风险投资的决策程度及管理均有明确规定,公司此次参与资产管理计划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严控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对该项目进行审计与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参与的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7.45%。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风险投资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2、公司承诺在此项信托投资后的12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3、除参与本次资产管理计划外,2014年4月18日,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参与了外贸信托?万博稳健2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有效期为1年;2014年10月20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分别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参与了外贸信托?万博稳健7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外贸信托?万博稳健9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期限为365天。公司参与的上述信托计划均未到期,尚不存在本金和收益未如期收回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新华基金、工商银行签订的《新华基金-工行-万博稳健10期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4-127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中标情况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招标单位及项目名称中标产品类别中标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比例
国家电网公司江苏电网2014年第三批配网线路材料协议库存招标(招标编号:GWXY-JS-1403 材料)10kV及以下 电缆附件(中包2)12,371,974.330.93%
国家电网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2014年新建居住区供配电项目物资第四批协议库存招标(项目编号:JSDL-201410-002)1kV(中包01)、10kV(中包02)

电缆附件

13,083,324.600.98%

二、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中标情况,公司中标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455,298.93元,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上述中标标志着公司产品得到市场的充分肯定,也为公司积极开拓电力市场打下坚实基础。

三、风险提示

公司目前只收到《中标通知书》,尚待按《中标通知书》要求与项目单位正式签署合同。上述中标项目产品均为公司技术成熟产品,所以不存在履约能力、技术、产能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4-128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坪山新区出台的《坪山新区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得坪山新区2014年度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支持共计444.22万元人民币。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本次获补助项目中238万元人民币将计入递延收益,206.22万元人民币将计入公司2014年营业外收入,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4-129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以电话、专人送达、传真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7名董事。会议于2014年12月23日(星期二)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和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公司与新华基金(代表“新华基金-工行-万博稳健10期资产管理计划”)将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参与对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工作。

关联董事周和平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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