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2月22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赖宁昌先生的通知,其于2014年12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的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赖宁昌先生。
2、增持目的及计划: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赖宁昌先生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自2014年8月25日起计算) 根据市场情况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407,670,000股)的 2%,增持价格为每股不超过 12.00元。
3、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
4、已增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 增持方式 | 增持时间 | 本次增持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赖宁昌 | 竞价交易 | 2014年12月22日 | 179,900 | 0.04% |
5、本次增持前后赖宁昌先生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增持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 本次增持后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赖宁昌 | 0 | 0% | 179,900 | 0.04% |
本次增持前,赖宁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3,981,654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40.22%。本次增持后,赖宁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9,9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0.04%;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未发生变动。综上,赖宁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4,161,554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40.27%。
6、赖宁昌先生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7、赖宁昌先生本次增持股份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赖宁昌先生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将在增持股票之日起法定规定的时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赖宁昌先生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