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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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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A21版)

 账号:10011907290133109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第二营业部

 (2)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账号:3100152031305600118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3)交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账号:31006677101800042396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5、注意事项

 本公司直销机构不受理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办理认购申请,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投资者开户时须预留指定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认购、申购、赎回、分红、退款等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1)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销售归集总账户,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无效处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投资者开户成功,但认购资金从非“指定银行账户”划来,或者资金划拨没有使用“贷记凭证”方式或“电汇”方式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认购资金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2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4)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和认购申请后,可于T+1个工作日到本公司直销机构、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网站查询开户确认和认购受理结果。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查询。

 (二)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的,开立基金账户和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六、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基金募集验资账户中,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份额计算时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其中利息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2、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募集验资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3、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发行结束后完成。

 七、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3、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4、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成立时间:1998年6月4日

 电话:(021)38969999

 传真:(021)58406138

 联系人:王艳

 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电子邮件:service@huaan.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三)销售机构

 见本公告第三部分。

 (四)登记机构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电话:(021)38969999

 传真:(021)33627962

 联系人:赵良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50099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港平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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