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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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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光华控股 编号:临2014-069号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2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方岳亮先生关于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的书面报告。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接受其辞呈。公司董事会就方岳亮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方岳亮先生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光华控股 编号:临2014-070号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2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李丽女士关于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书面报告。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接受其辞呈。公司董事会就李丽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光华控股 编号:临2014-071号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采用通讯方式举行,应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一)同意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1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借款期限1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同时以互助金圆公司粘土矿采矿权和石膏矿采矿权作为抵押。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互助金圆向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申请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借款期限3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同时以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宏扬”)土地权证、房产证、生产设备进行抵押。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青海宏扬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借款期限1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借款担保额度内具体签署相关合同。本次抵押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之全资子公司太原金圆融资租赁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太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金圆”)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4,300万元,租赁期限2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融资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25个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担保、融资租赁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设备进行调整并签署相关合同。本次融资租赁与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之全资子公司太原金圆融资租赁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一)同意聘任邱永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聘任黄旭升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聘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邱永平先生、黄旭升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机构职能,对公司组织机构做出相应调整。原人事部、行政部合并为行政人资部;原财务部变更为财务资金部;原投资部变更为投资发展部;原审计部变更为审计监察部;新设运营监管部。调整后公司组织机构为:董事会办公室、行政人资部、财务资金部、投资发展部、运营监管部、审计监察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实施时间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14年12月9日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现已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并于2014年12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鉴于目前公司资产状况、主营业务规模及组织机构均发生变化,原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2013年修订)》已不适用公司重组完成后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将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时间进行修改至2015年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根据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并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同意公司于2015年1月8日在杭州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之全资子公司太原金圆融资租赁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附件:

(一)邱永平先生简历

邱永平,男,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8年至2009年,先后担任西山集团财务处处长、青海西威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金圆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临安金圆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0月起开始担任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现担任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青海宏扬水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太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朔州金圆水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河源市金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华金圆助磨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华金圆水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华敬诚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邱永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6,849,635股,不存在《公司法》、《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不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黄旭升先生简历

黄旭升,男,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在巨化集团公司工作,1998年至2012年在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工作,1998年至2009年先后担任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部主管、综合部主管、资金部主管,2009年开始担任财务部副经理,2010年开始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2011年11月担任财务部经理;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任职于金圆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水泥事业部总会计师;2013年7月至今任职于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现任总会计师。

黄旭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不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光华控股 编号:临2014-072号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抵押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及其全资子公司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宏扬”)经营和发展需要,互助金圆与青海宏扬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以互助金圆及青海宏扬的相关资产做抵押,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规定,公司于2014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抵押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

1.互助金圆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8年1月22日

注册地址:互助塘川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邱永平

注册资金:55000万元

经营范围:熟料、水泥生产、销售;石灰石、石膏、粘土开采及汽车运输,水泥包装袋生产、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互助金圆母公司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 万元

指标名称2013年度2014年6月末

2014年1-6月

资产总额207,139.43200,246.85
负债总额99,825.2684,951.27
其中:银行贷款45,850.0035,650.00
流动负债97,560.2082,779.31
净资产107,314.17115,295.58
营业收入73,913.4030,934.75
利润总额19,297.129,438.27
净利润16,270.537,979.88
资产负债率48.19%42.42%

(二)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 青海宏扬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8年7月23日

注册地址:格尔木市郭勒木德小甘沟109国道K2796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邱永平

注册资金:20000万元

经营范围:熟料、水泥生产、销售;石灰石、石膏、粘土开采及汽车运输,水泥包装袋生产、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之全资子公司

2.青海宏扬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2013年度2014年6月末

2014年1-6月

资产总额72,716.0473,311.48
负债总额51,433.0548,826.52
其中:银行贷款8,000.0020,400.00
流动负债43,083.0538,684.85
净资产21,282.9924,484.96
营业收入25,759.3218,397.07
利润总额2,838.363,789.05
净利润2,385.233,210.22
资产负债率70.73%66.60%

三、本次抵押担保的主要内容

1、互助金圆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1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借款期限1年。拟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同时以互助金圆公司粘土矿采矿权和石膏矿采矿权作为抵押。

2、互助金圆拟向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申请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借款期限3年。拟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同时以青海宏扬公司土地权证、房产证、生产设备进行抵押。

3、青海宏扬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借款期限1年。拟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

四、拟抵押物基本情况

(1)互助金圆石膏矿:采矿权证号 6321000810036

(2)互助金圆粘土矿:采矿权证号 C6321262011017130104385

(3)青海宏扬土地:权证号 格国用2012第0194号,面积195,703.80平米。

(4)青海宏扬房产:房产证号 格尔木市字第20143502号,建筑面积13,968.34 平米。

(5)青海宏扬机器设备:截至2014年11月30日账面原值37299.99万元,账面净值33601.94万元。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互助金圆与青海宏扬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董事会于2014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互助金圆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海宏扬是互助金圆的全资子公司,两家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均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为满足互助金圆与青海宏扬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拟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及其全资子公司青海宏扬,两家公司均具备良好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14年12月9日,公司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互助金圆现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含互助金圆)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900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230.38%,占公司经审计的2014年1-6月备考审计报告净资产的26.98%,其中本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00万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海青海湖水泥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该笔借款担保尚未发生);互助金圆及其子公司担保金额共计38000万元。

特此公告。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光华控股 编号:临2014-073号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之全资子公司太原金圆融资

租赁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融资租赁与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的全资子公司太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金圆”)经营和发展需要,太原金圆拟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以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4,300万元,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规定,公司于2014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之全资子公司太原金圆融资租赁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远东租赁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4271.0922万美元

企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

经营范围:(一)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讯设备、医疗设备、印刷设备、教育/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机械、电器、电气、仪器、仪表(以上包括单机及技术成套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软件、技术(有相关国家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以及房地产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二)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附带软件,技术;租赁财务处置业务;(三)经营性租赁业务包括:经营国内外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子仪器、通讯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医疗设备、印刷设备等租赁业务;租赁财产买卖;(四)租赁交易、融资、投资、管理等各类管理咨询业务;(五)经商务部批准的其它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需许可证经营)。商业保理业务及相关咨询服务。

远东租赁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拟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拟用太原金圆合法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主要为:余热发电-锅炉、汽轮机、泠凝器、在线分析仪、35KV变电线路及总降、矿渣磨等设备,资产原值(含税)共计人民币50,904,269.64 元。其中主要设备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名称含税原值(单位:元)
余热发电-锅炉6,580,000.00
汽轮机3,980,000.00
泠凝器4,300,000.00
在线分析仪3,370,403.64
35KV变电线路及总降14,508,484.00
矿渣磨10,200,000.00
矿渣磨收尘器1,260,000.00
高压变频器890,000.00
其他设备5,815,382.00
总计50,904,269.64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太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

4、所在地:太原市阳曲县东黄水镇故县村。

四、拟签订的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期间:租赁期限2年

2、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的方式。

3、租赁标的物:太原金圆合法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

5、租赁手续费:两年共计129万元。

6、租赁保证金:保证金301万元。

7、租金及支付方式:每月等额归还194.28万元(含利息),共计24期。

五、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太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太原市阳曲县东黄水镇故县村

法定代表人:邱永平

注册资金:15000万元

经营范围:熟料、水泥生产、销售;石灰石、石膏、粘土开采及汽车运输,水泥包装袋生产、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的全资子公司

2.太原金圆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2013年度2014年6月末

2014年1-6月

资产总额48,439.1047,948.81
负债总额27,384.8627,522.79
其中:银行贷款5,800.005,000.00
流动负债22,099.2022,241.37
净资产21,054.2420,426.02
营业收入25,560.356,384.87
利润总额1,213.12-725.28
净利润822.91-569.54
资产负债率56.53%57.40%

六、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互助金圆之全资子公司太原金圆融资租赁方式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4300万元的融资本金及融资利息,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自融资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25个月。

七、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太原金圆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董事会于2014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之全资子公司太原金圆融资租赁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太原金圆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均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为满足太原金圆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拟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太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均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14年12月9日,公司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互助金圆现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含互助金圆)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900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230.38%,占公司经审计的2014年1-6月备考审计报告净资产的26.98%,其中本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00万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海青海湖水泥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该笔借款担保尚未发生);互助金圆及其子公司担保金额共计38000万元。

特此公告。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光华控股 编号:临2014-074号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将于2015年1月8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8日(星期四)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1月8日交易日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5年1月7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1月8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5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1号楼22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5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15年1月6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1-1互助金圆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1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互助金圆公司粘土矿采矿权和石膏矿采矿权作为抵押。
1-2互助金圆向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申请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青海宏扬公司土地权证、房产证、生产设备进行抵押。
1-3青海宏扬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之全资子公司太原金圆融资租赁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在2014年12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月7日(工作日)9: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6

2、投票简称:光华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光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果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0总议案100.00元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1.00元
1-1互助金圆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1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互助金圆公司粘土矿采矿权和石膏矿采矿权作为抵押。1.01元
1-2互助金圆向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申请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青海宏扬公司土地权证、房产证、生产设备进行抵押。1.02元
1-3青海宏扬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03元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之全资子公司太原金圆融资租赁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2.00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即:

表决的意见种类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6、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2015年1月7日15:00 ,结束时间为 2015年1月8日15:00。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1号楼22楼

联系人: 王潘祺、马康

联系电话:0571-86602265

传真:0571-85286821

邮政编码:310052

其他事项:出席会议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股东姓名 股东/股东代理人签名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议 案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1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1-1互助金圆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1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互助金圆公司粘土矿采矿权和石膏矿采矿权作为抵押。   
1-2互助金圆向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申请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青海宏扬公司土地权证、房产证、生产设备进行抵押。   
1-3青海宏扬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之全资子公司太原金圆融资租赁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股东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15年1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单位(本人)持有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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