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斯太尔 公告编号:2014-085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终止对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审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6月27日,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拟出售公司持有的湖北车桥有限公司63.28%股权和荆州车桥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其后,公司及时召开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资产重组议案,并于2014年7月28日向证监会申报了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2014 年 9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0911号)。

 根据2014年11月23日开始施行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9号),本次重组方案已不属于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行政许可项目。根据2014年7月11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答记者问相关要求“《重组办法》实施之日起,对于《重组办法》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上市公司按原规定已提交申请材料的,可以申请撤回申报材料并作出相应公告”,公司于2014年11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资产重组报送材料暨启动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申报材料。

 公司于2014 年 12 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4]215号),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2009]第66号)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综上,本次重组已无需中国证监会审核,且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协议已全部生效,公司将尽快完成本次重组交易标的交割工作。

 特此公告。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