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已经于2014年12月2日、2014年12月12日和2014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刊登了《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和《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和修改提案。持有公司40.93%股份的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轮船”)于2014年12月11日提出一项《关于选举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临时提案。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召开时间
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开始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蛇口工业二路明华国际会议中心C座二楼明荣厅。
(四)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李晓鹏先生因公务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苏新刚先生主持。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9人,代表股份30025546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60%。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2,906,402,5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5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2人,代表股份96,152,1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4 %。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提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股东大会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1、表决情况:
赞成3,001470,1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6%;
反对878,7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3%;
弃权20,5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中小投资者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101,72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99.31%;反对878,75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56%;弃权205,83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13%。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轮船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932,481,959股,本项议案涉及向招商局轮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关联交易,招商局轮船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如下: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1、表决情况:
赞成1,069,040,4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0%;
反对945,6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9%;
弃权86,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中小投资者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154,0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99.35 %;反对945,68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60%;弃权86,56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05%。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1、表决情况:
赞成1,069,040,4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0%;
反对945,6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9%;
弃权86,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中小投资者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154,0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99.35 %;反对945,68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60%;弃权86,56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05%。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1、表决情况:
赞成1,069,040,4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0%;
反对945,6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9%;
弃权86,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中小投资者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154,0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99.35 %;反对945,68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60%;弃权86,56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05%。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发行数量
1、表决情况:
赞成1,069,040,4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0%;
反对945,6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9%;
弃权86,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中小投资者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154,0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99.35 %;反对945,68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60%;弃权86,56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05%。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表决情况:
赞成1,069,036,2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0%;
反对974,0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9%;
弃权6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中小投资者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149,83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99.34%;反对974,07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62%;弃权62,4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04 %。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限售期
1、表决情况:
赞成1,069,040,4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0%;
反对945,6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9%;
弃权86,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中小投资者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154,0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99.35 %;反对945,68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60%;弃权86,56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05%。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1、表决情况:
赞成1,069,040,4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0%;
反对945,6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9%;
弃权86,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中小投资者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154,0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99.35 %;反对945,68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60%;弃权86,56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05%。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表决情况:
赞成1,069,040,4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0%;
反对945,6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9%;
弃权86,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中小投资者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154,0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99.35 %;反对945,68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60%;弃权86,56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05%。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上市地点
1、表决情况:
赞成1,069,040,4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0%;
反对945,6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9%;
弃权86,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中小投资者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154,0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99.35 %;反对945,68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60%;弃权86,56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05%。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决议有效期
1、表决情况:
赞成1,069,040,4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0%;
反对945,6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9%;
弃权86,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中小投资者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154,0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99.35 %;反对945,68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60%;弃权86,56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05%。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股东大会批准了《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轮船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932,481,959股,本项议案涉及向招商局轮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关联交易,招商局轮船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表决情况:
赞成1,069,023,4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0%;
反对830,1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8%;
弃权219,1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中小投资者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137,01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99.34%;反对830,18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52%;弃权219,11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14 %。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关于批准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订<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股东大会批准了公司与发行对象招商局轮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轮船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932,481,959股,本项议案涉及向招商局轮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关联交易,招商局轮船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表决情况:
赞成1,069,023,4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0%;
反对817,7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8%;
弃权231,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中小投资者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137,01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99.34%;反对830,181票,反对817,78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52%;弃权231,51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14%。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轮船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932,481,959股,本项议案涉及向招商局轮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关联交易,招商局轮船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表决情况:
赞成1,068,995,1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0%;
反对817,7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8%;
弃权259,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中小投资者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108,71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99.32%;反对817,78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52%;弃权259,81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16%。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
1、表决情况:
赞成3,001,618,5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
反对597,4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弃权338,7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中小投资者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250,14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99.41%;反对597,42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38%;弃权338,7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21%。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表决情况:
赞成3,001,673,6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
反对542,2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弃权338,7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中小投资者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305,28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99.44%;反对542,28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34%;弃权338,7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22%。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八)《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招商局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轮船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932,481,959股,本项议案涉及向招商局轮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关联交易,招商局轮船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表决情况:
赞成1,068,995,1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0%;
反对738,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7%;
弃权338,7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3%。
中小投资者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108,71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99.32%;反对738,85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47%;弃权338,7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21 %。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谢春林董事、刘威武董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事宜,授权事项经谢春林董事、刘威武董事任一董事签署即可实施。
1、表决情况:
赞成3,001,47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6%;
反对738,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弃权338,7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中小投资者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108,71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99.32%;反对738,85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47%;弃权338,7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21%。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股东大会批准了《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1、表决情况:
赞成3,001,713,6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
反对468,9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弃权372,1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中小投资者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345,21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99.47%;反对468,95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30%;弃权372,1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23%。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关于对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股东大会批准对BVI公司增资不超过5亿美元(含5亿美元),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适时办理相应手续。
1、表决情况:
赞成3,001,44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6%;
反对738,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弃权372,1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中小投资者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075,31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99.30%;反对738,85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47%;弃权372,1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23%。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二)《关于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为自有资金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已投入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6亿元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继续置换为自有资金。
1、表决情况:
赞成3,001,44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6%;
反对738,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弃权372,1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中小投资者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075,31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99.30%;反对738,85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47%;弃权372,1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23%。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三)《关于增加2014-2015年向境内外银行申请备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增加2014-2015年度对境内外银行备用综合授信额度10亿美元,本授权有效期至2015年4月止。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书面授权之人士代表公司与相关银行商谈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表决情况:
赞成3,001,585,1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
反对597,4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弃权372,1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中小投资者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216,74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99.39%;反对597,42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38%;弃权372,1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23%。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四)《关于增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授权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增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10.5亿元,授权期限至2015年2月20日。
1、表决情况:
赞成3,001,44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6%;
反对738,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弃权372,1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中小投资者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075,31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99.30%;反对738,85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47%;弃权372,1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23%。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五)《关于向关联方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3亿元的议案》
经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关联方招商局轮船借款人民币13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期限届满可续期,借款年利率为3.94%。
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轮船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932,481,959股,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招商局轮船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表决情况:
赞成1,068,961,7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0%;
反对597,4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6%;
弃权513,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4%。
中小投资者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075,31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99.30%;反对597,42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38%;弃权513,57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32%。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六)《关于选举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股东大会选举曲毅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赞成3,001,44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6%;
反对597,4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弃权513,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中小投资者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075,31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99.30%;反对597,42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38%;弃权513,57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0.32%。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