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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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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2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470010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9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4年12月19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本基金2014年度第2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A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470010470011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2341.225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44,285,295.857,882,154.3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下属分级基金应分配金额(单位:元)17,714,118.343,152,861.72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70.7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最少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4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4年12月25日
除息日2014年12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12月29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12月25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基金份额,并于12月2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12月29日起可以查询、赎回、转换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折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12月29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红利方式。

3、本基金A类、C类份额可以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在本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更改分红方式。

5、注册登记机构在权益登记日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6、一只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个销售机构修改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7、投资者若在汇添富直销中心通过多个交易账号持有本基金,不同的交易账号可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修改某个交易账号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其他交易账号的分红方式。

8、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9、咨询办法

(1)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洋商业(中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88-9918)或公司网站(www.99fund.com)。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3日

汇添富实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2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汇添富实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汇添富实业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122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6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汇添富实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4年12月19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本基金2014年度第2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汇添富实业债债券A汇添富实业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122000123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1451.136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17,809,413.126,916,349.0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下属分级基金应分配金额(单位:元)1,780,941.31691,634.91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70.7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4年12月25日
除息日2014年12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12月29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12月25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基金份额,并于12月2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12月29日起可以查询、赎回、转换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折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12月29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红利方式。

3、本基金A类、C类份额可以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在本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更改分红方式。

5、注册登记机构在权益登记日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6、一只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个销售机构修改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7、投资者若在汇添富直销中心通过多个交易账号持有本基金,不同的交易账号可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修改某个交易账号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其他交易账号的分红方式。

8、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9、咨询办法

(1)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88-9918)或公司网站(www.99fund.com)。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3日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汇添富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汇添富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意后,决定变更汇添富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自公告之日起,本基金约定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天相转债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变更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投资者可以方便地通过公开渠道了解到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信息。上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任何实质性影响。

为确保变更汇添富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汇添富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在《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 六、业绩比较基准”中,“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天相转债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修改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天相转债指数是以沪深两市所有可转债的交易价格,按发行公司公告的实际未转股规模帕氏加权计算,反映两市可转债的总体走势。天相转债指数的基期为1999年12月30日,是国内较早编制的可转债指数。”修改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以反映国内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总体表现。该指数基日为2002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点”。

本公司将在更新的《汇添富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8-991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了解详情。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教育和投资者服务,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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