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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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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4-065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4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湖北省物价局下发的《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鄂价环资[2014]16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908号)规定,结合湖北省具体情况,对湖北省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进行调整,即“降低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1.1分/千瓦时,即由0.4582元千瓦时降为0.4472元/千瓦时,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含协议供电上网电量和外资电厂超政府承诺利用小时上网电量)同步下调”,“将上述降价空间用于疏导脱硝、除尘环保等电价矛盾,对脱硝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含协议供电上网电量和外资电厂超政府承诺利用小时上网电量)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对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立方米,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含协议供电上网电量和外资电厂超政府承诺利用小时上网电量)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以上电价调整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按照《通知》规定,调整前后我公司所属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如下表:

单位:元/千千瓦时(含税)

企业名称股权比例调整前调整后
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公司69.15%495.56494.56
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95.05%458.2457.2

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100%458.2457.2
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100%504.66503.66
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100%458.2457.2
国电长源荆门热电厂内部核算电厂429.2418.2

备注:1.调整前电价均不含脱硝加价,调整后电价除国电长源荆门热电厂已关停不享受脱硝加价外,其他电价均含脱硝加价10元/千千瓦时、不含除尘加价2元/千千瓦时(目前公司所属电厂火力发电机组除尘环保技术改造项目除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正在验收外,其他公司已全部验收合格,相关电价调整事项尚待湖北省物价局审批)。

2.目前公司所属发电企业装机容量359万千瓦,相关资产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2013年年报全文中“董事会报告”部分的有关内容。

据公司初步测算,此次电价调整预计减少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约3,700万元。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鄂价环资[2014]169号)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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