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6月24日开市起停牌,并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2014年12月12日,本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4】第405号)。鉴于公司股票因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于2014年6月24日开市起停牌,至今已累计停牌5个多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要求公司就股票停牌期间进行的工作、该非公开发行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及股票复牌的安排与计划等情况进行核查并作出书面说明。现将核查情况公告如下:
在本公司股票持续停牌期间,本公司积极组织券商、评估、律师等专业顾问机构共同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论证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体方案为控股股东以武汉土地资产认购股票、其他特定对象以现金认购:一方面,控股股东拟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土地资产需先进行产权分割,将分割出来的地块单独办理国土规划及土地使用权证等手续,此事宜涉及与政府部门之间的综合沟通与协调,过程较为繁杂,实施进度比预期缓慢,截至目前该项工作接近完成;另一方面,相关各方对标的资产展开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标的资产预评估、预案相关文件编制等工作亦在持续进行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长远有利于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将继续积极加快推进,按照目前的工作计划,初步预计2015年1月能完成阶段性工作,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但由于前述原因,公司能否在2015年1月公布非公开发行预案仍存不确定性。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1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本公司对股票持续停牌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