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4-61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4年12月29日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12月1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大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提交的《关于推荐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刘洪渭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其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担任的职务,中国泛海向公司董事会推荐鲁桂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鲁桂华先生简历见附件),并提请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选举鲁桂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根据本公司章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中国泛海持有公司119,981,428股,占公司总股本22.56%。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国泛海提出的增加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国泛海推荐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鲁桂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中国泛海提交的临时提案推荐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该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除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2月12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有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鲁桂华先生简历:
鲁桂华先生: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后,助理工程师、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湖南省华容县氮肥厂助理工程师、团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华容县工业学校教师;中国人民银行华容支行科技专干;天津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2005年12月至今任职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先后担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教授、博士生导师。此外,鲁桂华先生还是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国家电网高级培训中心、泰国正大管理学院、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的兼职教授,并且在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这三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鲁桂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4-62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57)。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刘洪渭先生于2014年11月19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其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担任的职务,2014年12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临时议案《关于推荐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推荐鲁桂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选举鲁桂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中国泛海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119,981,428股,占公司总股本22.56%。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48)及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61)。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增加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以上情况,现对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集的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14:45。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28日—2014年12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8日15:00至2014年12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2日。
提示性公告日期:2014年12月25日。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2号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出售条件的议案》;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1、交易对方;
2、标的资产;
3、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4、支付方式;
5、期间损益归属;
6、员工安置;
7、标的资产的过户及违约责任;
8、决议有效期。
(三)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审议<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六)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整体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求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八)《关于修改<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九)《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关于制订<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年-2016年)>的议案》;
(十一)《关于选举鲁桂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说明:
1、上述议案(一)至(十)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2、上述议案(十一)为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61);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一)至(五)、议案(八)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4年12月22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民生控股”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14年12月23日至2014年12月26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17时30分。
(三)登记地点:北京民生金融中心A座15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5层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416;投票简称:民生投票。
3、在投票当日,“民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如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3)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 |
总议案 | 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 100.00 |
议案1 |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出售条件的议案 | 1.00 |
议案2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 2.00 |
议案2中子议案① | 交易对方 | 2.01 |
议案2中子议案② | 标的资产 | 2.02 |
议案2中子议案③ | 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 2.03 |
议案2中子议案④ | 支付方式 | 2.04 |
议案2中子议案⑤ | 期间损益归属 | 2.05 |
议案2中子议案⑥ | 员工安置 | 2.06 |
议案2中子议案⑦ | 标的资产的过户及违约责任 | 2.07 |
议案2中子议案⑧ | 决议有效期 | 2.08 |
议案3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3.00 |
议案4 | 关于审议《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
议案5 |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 5.00 |
议案6 |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整体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求的议案 | 6.00 |
议案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 7.00 |
议案8 | 关于修改《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
议案9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00 |
议案10 | 关于制订《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年-2016年)》的议案 | 10.00 |
议案11 | 关于选举鲁桂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00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资者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校验号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证券简称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密码服务 | 1.00 元 | 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会议列表”寻找本次股东大会投票链接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
五、其它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5层
邮政编码:100005
联系电话:010-85259036
传真号码:010-85259595
联系人:王成福 彭芬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向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出售条件的议案 | | | |
2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 | | |
2.1 | 交易对方 | | | |
2.2 | 标的资产 | | | |
2.3 | 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 | | |
2.4 | 支付方式 | | | |
2.5 | 期间损益归属 | | | |
2.6 | 员工安置 | | | |
2.7 | 标的资产的过户及违约责任 | | | |
2.8 | 决议有效期 | | | |
3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4 | 关于审议《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5 |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 | | |
6 |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整体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求的议案 | | |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8 | 关于修改《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9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0 | 关于制订《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年-2016年)》的议案 | | | |
11 | 关于选举鲁桂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备注:若委托人在表决意向内不做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意愿进行表决。
□是 □否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