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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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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盐化 公告编号:2014-064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至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下午3:00至12月16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27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吕庆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7,028,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26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6,970,5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95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7,6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598,8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11,541,2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9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57,6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朱庆芬女士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7,005,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4%;反对股份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1,576,556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7%;反对股份22,3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3%;弃权股份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杨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7,005,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4%;反对股份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1,576,556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7%;反对股份22,3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3%;弃权股份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伍志旭、杨晶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见2014年12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盐化 公告编号:2014-065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2月11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4年12月16日下午16:0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公司独立董事李君发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庆胜先生主持。公司部份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同意补选杨勇先生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补选后的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组成为:吕庆胜先生、陶其辉先生、马策先生、王彤先生、李君发先生、杨勇先生、陈铁水先生,其中吕庆胜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同意补选杨勇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补选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为:李君发先生、杨勇先生、陶其辉先生,其中李君发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同意补选杨勇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补选后的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为:陈铁水先生、吕庆胜先生、杨勇先生,其中陈铁水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同意补选杨勇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补选后的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为:杨勇先生、陈铁水先生、黄毓青先生,其中杨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镇雄县捐赠扶贫资金的议案》。

 为响应云南省委、省国资委关于“四群”教育工作的号召,根据《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向镇雄县捐赠扶贫资金120万元。

 特此公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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