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4-057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12月15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2014年9月12日,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内的200,000,000.01元人民币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2014-054),上期定存于2014年12月12日到期,已转回募集资金账户。
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决定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金额、期限和利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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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4-058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12月1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4-059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对资金使用进行了精心规划,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2014年9月12日,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内的200,000,000.01元人民币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2014-054),上期定存于2014年12月12日到期,已转回募集资金账户。
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决定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金额、期限和利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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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对上述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在将上述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时,已通知保荐机构。上述存单到期后,公司及时将资金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不得对上述存单设定质押。
3、公司不得从上述定期存款账户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本存单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必须将上述定期存款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14年12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监事会决议情况
2014年12月1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4-060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2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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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新实用新型专利的取得充分体现了公司在薄膜领域的研发创新能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和提高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5日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分规章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经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独立董事:廖家河 陈强 吕忆农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