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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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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获准投资创投基金

 保监会15日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创业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按10月末保险业总资产测算,可为小微企业间接提供近2000亿元的增量资金。

 《通知》要求,保险资金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应当不是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首只创业投资基金,且需符合单只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5亿元,单只基金投资单一创业企业股权的余额不超过基金募集规模的10%,基金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基金主要管理人员投资或认缴基金余额合计不低于基金募集规模的3%等条件。保险公司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应当具备股权投资能力,投资时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通知》支持保险资金通过其他股权基金适度投资创业企业,或通过母基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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