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中联重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4】884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筹建中联重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三、筹建工作接受湖南银监局的监督指导,拟筹建机构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四、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湖南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
公司申请设立中联重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1.2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75 %, 公司的全资控股公司Zoomlion Cifa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出资人民币3.7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13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财务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4号)。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