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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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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九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4-082

 900955 九龙山B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

 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

 ● 委托人:公司股东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九龙山”)

 ●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2亿元

 ● 委托贷款期限:1年

 ● 委托贷款利率:贷款年利率为7%

 ● 贷款担保方式: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4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公司2014年度可向股东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借款的议案》,该议案并已经2014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方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也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4月22日、6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14-020号、临2014-036号公告)。

 现公司、开发公司、平湖九龙山与嘉兴银行平湖支行分别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及《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股东平湖九龙山通过嘉兴银行平湖支行向开发公司提供人民币2亿元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1年,委托贷款年利率为7%。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人代表:李勤夫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成立日期:2002年4月10日

 经营范围:户外休闲健身活动及翻译服务(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

 平湖九龙山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其资产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合同主要条款

 (一)关联交易内容

 1、本次关联交易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

 2、平湖九龙山、开发公司与嘉兴银行平湖支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贷款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贷款期限1年。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委托人: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

 2、借款人: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

 3、贷款人: 嘉兴银行平湖支行

 4、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2亿元

 5、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7%

 6、委托贷款期限:1年

 7、委托贷款用途:还款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基于满足开发公司资金需求的目的,按时归还相关贷款,增强其可持续经营发展能力;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42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4、《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九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4-083

 900955 九龙山B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亿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4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公司2014年度可向股东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借款的议案》,该议案并已经2014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方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也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4月22日、6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14-020号、临2014-036号公告)。

 现公司、开发公司、平湖九龙山与嘉兴银行平湖支行分别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及《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股东平湖九龙山通过嘉兴银行平湖支行向开发公司提供人民币2亿元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1年,委托贷款年利率为7%。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平湖市九龙山

 法定代表人:杨卫东

 经营范围:平湖国用(2004)字第21-304号、平湖国用(2006)第21-302、平湖国用(2006)第21-303号、平湖国用(2006)第21-304号、平湖国用(2007)第21-308号、平湖国用(2007)第21-312号、平湖国用(2007)第21-313号、平湖国用(2007)第21-314号、平湖国用(2009)第10402号、平湖国用(2009)第07291号、平湖国用(2010)第08674号、平湖国用(2010)第08658号地块普通商住房开发及经营,度假区内的园林绿化,生态旅游开发、度假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上述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证经营。

 成立日期:2002年9月9日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开发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03,430.82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25,217.72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416.0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202.28万元。截至2014年9月30日,开发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97,395.54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21,329.97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24.7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887.75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开发公司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开发公司提供担保支持,有助于保障其在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增强其可持续经营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1280 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628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8%、 27.8%。

 对外担保贷款发生逾期未还的累计数量:无。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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