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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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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4-68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4年1月24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19,000.00万元、超募资金70,000.00万元及自有资金31,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产品期限一年以内(包含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闲置原因、相关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详见于2014年1月9日,2014年1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厦门观音山支行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36050154740000096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厦门观音山支行

 公司于近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厦门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现金管理1号),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开放式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现金管理1号

 2、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

 3、理财金额:10,000.00万元人民币

 4、理财产品期限:短期限(预计12月23日到期)

 5、理财产品投资方向:

 本理财产品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评级在A-(含)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存放同业以及信贷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等。

 6、预计年化收益率:

 年化收益率:3.70%/年

 7、资金来源: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8、主要风险揭示

 (1)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延迟兑付风险:在本合同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分配时,如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理财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甲方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5)再投资风险:乙方可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甲方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募集失败风险:在募集期,鉴于市场风险或本产品募集资金数额未达到最低募集规模等原因,该产品有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甲方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甲方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甲方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风险: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果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二、风险应对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主要采取风险措施如下:

 1、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超募资金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超募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闲置的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4年11月2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厦门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现金管理 1 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200.00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理财。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1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2014年6月9日~2015年1月23日,公司拟从自有资金31,000.00万元理财额度中滚动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开放式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3、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厦门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财富班车6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理财。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4、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厦门农商银行同鑫盈第46期理财计划协议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65,800.00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理财。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5、公司于2013年12月1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了《利得盈保本型理财产品2013年第76期》,使用自有资金5,000.00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理财。该产品已于2014年3月12日到期,并收回本金5,000.00万元人民币和理财收益77.67万元人民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浦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保证收益-现金管理1号);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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