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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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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3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份协议
转让、无偿划转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北化股份”)于2014年12月15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兵器集团”)通知,获悉兵器集团已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和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变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4】1133号),涉及本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变动的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将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北化)所持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化股份)3,608.7049万股股份无偿划转中国北方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化集团)持有。

 二、同意将泸州北化所持北化股份7,032.6711万股股份转让给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兵投资)。

 三、上述股份变动完成后,北化股份总股本仍为41,368.6536万股,其中中兵投资持有7,032.6711万股,占总股本的17%;北化集团持有5,075.1216万股,占总股本的12.27%;泸州北化持有4,330.5547万股,占总股本的10.47%;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4,663.3882万股,占总股本的11.27%。

 关于本次股份变动的其他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14年7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将继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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