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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日接到股东RAAS China Limited(莱士中国有限公司,简称“莱士中国”)函告,获悉莱士中国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2014年9月11日,莱士中国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75万股、575万股合计1,150万股分二笔质押给深圳市天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骥投资”),为第三方借款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第三方收到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2014年9月11日,莱士中国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75万股、575万股合计1,150万股分二笔质押给深圳市天骥佳华投资有限公司(“天骥佳华”),为第三方借款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第三方收到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2014年12月1日,莱士中国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437万股质押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三方借款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第三方收到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2014年12月1日,莱士中国原质押给天骥佳华的本公司股份287万股、575万股及因2014年中期转增所增加的575万股合计1,437万股解除质押。
上述关于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已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2014年12月1日,莱士中国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19,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218,504,888股)的34.40%;本次质押的股份数(包括因2014年中期转增所增加的2,300万股)共计6,03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5%;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为1,43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8%;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莱士中国累计质押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5,08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80%。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