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发来的《关于变更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说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发生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齐鲁证券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该项目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且实施完毕,目前处于持续督导期。齐鲁证券根据规定担任持续督导机构,曾指定何新文先生、刘玉星先生作为该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具体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目前,由于何新文先生、刘玉星先生工作变动原因,已不在齐鲁证券投行部从事财务顾问业务工作,根据监管要求,何新文先生、刘玉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的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齐鲁证券决定委派宋富良先生、陈胜可先生接替何新文先生、刘玉星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
本次变更后,宋富良先生和陈胜可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持续至201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