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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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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14—083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召开201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15日起复牌。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与该事项有关的议案拟于2014年12月26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审议。

 根据规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前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且由于本次重组涉及涉军业务和资产,根据相关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该事项前需征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意见。

 公司于2014年11月17日因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将于近期对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出具批复意见,因该批复意见对本次重组有重要影响,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17日13:00起临时停牌,并公告待公司获得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后,将及时按规定披露相关公告,同时申请股票复牌。

 2014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的书面通知,内容如下: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我集团公司)于2014年11月17日收到国防科工局就你公司资产重组中涉军事项复函国务院国资委的抄送件。该抄送件认为,该重组方案符合国防科技工业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总体要求,有利于促进军工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核心竞争力,但按照该方案实行后,将消除特定领域竞争,形成行业垄断,建议中止本次资产重组。

 我集团公司认为,该方案属于企业内部重组,既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又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因此,我集团公司在停牌期间进行了多方努力,但预计仍无法在你公司股东大会之前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建议你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 本次交易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双方以外的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实施,本次交易协议将终止。为此,公司取消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时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15日起复牌。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少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董事会为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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