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4-029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于2014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在职董事10人全部进行了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志超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公司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杜婕女士、王哲先生、段常贵先生三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2、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议案,与会董事全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13日
附件: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婕:女,1955年出生,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一处主管会计,吉林商业专科学校教师,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师。曾任吉林亚泰、吉林森工、奥普光电、通化东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哲:男,1966年出生,博士学位,二级律师,曾任吉林省物资学校教师、吉林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吉林省华侨旅游侨汇服务总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佳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北京市建元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主任,现任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主任。兼职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段常贵:男,1937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城市燃气学会副理事长,建设部专家,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二级教授、博导,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兼研究院院长。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4-030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
● 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3日(星期二)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30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的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公司办公楼八楼会议室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人员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议案
详见2014年12月13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提案,需要采用累积投票方式,每一有表决权的股份享有与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之乘积的投票表决权数,股东可以自由在独立董事候选人之间分配该投票表决权数。?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2月2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2月24日(星期三)
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3、登记地点: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
五、其他事项
1、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勇
电话:0431-85954383
传真:0431-85954383
邮编:130021
2、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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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1)表决意见栏填写表决票数;(2)每一股东的可表决票数总数=持股数×3,在可表决票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投给一名候选人或按不同组合分别投给三名候选人;(3)投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4)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201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3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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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决方法
分项表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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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决意见
公司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三名独立董事,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三票申报股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共有3名,则该股东拥有3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3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333)的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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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仅对股东大会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