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部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股权600万股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并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每股转让价格拟定为5.00元。该事项已于2014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一、挂牌转让结果
2014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万股股权转让成交确认》(苏产交[2014]59号),经公开挂牌转让,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成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附1号
法定代表人:唐泽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1,039,698,495.83元
成立时间:1999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产(股)权管理及运营;国有资产的增量投资、融资;企业资产重组、调剂、兼并、租赁;承接资产分类处置业务及不良资产(含金融债权)处置业务;投资项目托管及服务;专项资金管理、托管;承接国家或外省市对我区经营性新项目的投、融资业务;民族手工艺品及旅游纪念品、矿产品、藏药材、农牧特色产品的销售;高原饮品销售及企业品牌建设推广;企业管理咨询、策划营销代理。(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凭专项审批证件经营)。
本次转让江苏银行600万股股权的成交价格为3000万元。根据江苏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止2013年12月31日,江苏银行600万股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837.90万元。本次转让价格比经评估的价格溢价162.1万元,溢价率5.71%。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合同主要内容
经公开挂牌转让,本公司与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人: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人: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转让标的:公司所拥有的江苏银行600万股股权
转让价格:根据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程序,确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成交价款支付:股权受让人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划入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交易专用帐户。
三、本次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增加经营资金供给,调整公司资产结构,获取合理的投资收益,公司转让了江苏银行部分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约1710万元的利润,转让价格比经评估的价格溢价162.1万元,溢价率5.71%。本次转让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