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12号),具体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143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伟、汤萍
电话:022-83710888、022-23080182
传真:022-83710199
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3号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姚力、王微
电话:0755-88307814 010-63214650
传真:0755-21516715 010-63214639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