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的通知,国机集团于2014年12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了公司股份6,000,034股,占公司总股本773,738,834股的0.78%。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014年11月4日,国机集团控股的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
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1月14日,国机集团控股的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含本次减持在内,自2012年12月26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后,国机集团及其控股的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共计减持公司股份7,300,0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3、国机集团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承诺,从2014年12月11日开始的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5、国机集团承诺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2006年6月19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发起人股东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农机”)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2009 年1月13日,中农机与国机集团签订《股份划转协议》,中农机将其持有的中工国际117,880,000股股份(股权比例为62.04%)无偿划转给国机集团,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国机集团继续履行中农机在中工国际上市时所做出的“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的承诺。
(2)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锁定的承诺:
公司于2010年11月15日向国机集团发行3,600万股股份购买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100%股权,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日为2010年11月25日,国机集团承诺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锁定期限自2010年11月25日至2013年11月24日。
国机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2日